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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2025年注册会计师《会计》课程精讲(17-20章).pdf
文件大小:6.57 MB
总页数:140 页
更新时间:2025-06-28
总字数:约18.94万字
文档摘要

2025年注册会计师《会计》课程精讲

第十七章收入、费用和利润

本章考情:

本章属于非常重要章节,内容多,难度大,情形较为复杂,客观题和主观题均有可能进行

考查,年均考试分值为10分。

本章的考查重点主要集中于收入,包括收入确认与计量的“五步法”、特定交易的会计处

理等方面,可以单独在主观题中进行考查,也可以与政府补助、所得税等内容相结合进行考查,

需要熟练掌握。

第十七章收入、费用和利润

第一节收入

考点:收入的定义及其分类

一、收入的定义及其分类

收入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

经济利益的总流入。

其中,日常活动是指企业为完成其经营目标所从事的经常性活动以及与之相关的其他活动。

二、收入准则的适用范围

企业日常活动形成的收入

适用企业以存货换取客户的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以及长期股权投资等非货币性资

产交换业务(非现金对价)

换出资产除“存货”外的其他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按照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规定进

行会计处理

不适用企业对外出租资产收取的租金(租赁准则)、进行债权投资收取的利息(金融工具

准则)、进行股权投资取得的现金股利(金融工具、长期股权投资相关准则)、保

险合同取得的保费收入(保险合同准则)等

企业应当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也包

括有能力阻止其他方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经济利益。(即取得商品控制权的三个要素)

考点:收入的确认和计量

收入确认和计量五个步骤中,第一步、第二步和第五步主要与收入的确认相关,第三步和

第四步主要与收入的计量有关。

【案例】甲公司与客户乙签订合同,向其销售A、B、C三种产品,合同总价款120万元,

三种产品可明确区分,构成三项单项履约义务。合同开始日A产品的单独售价为50万元,B产

品的单独售价为25万元,C产品的单独售价为75万元。

销售A产品分摊交易价格=120×50/150=40(万元)

销售B产品分摊交易价格=120×25/150=20(万元)

销售C产品分摊交易价格=120×75/150=60(万元)

【案例】乙企业为软件开发公司,与客户甲签订合同,销售某财务软件并提供为期一年的

维护,合同总价款为6万元。乙企业可以单独销售软件和软件维护服务。合同开始日财务软件

的单独售价为5万元,1年期软件维护服务的单独售价为3万元。

销售软件分摊交易价格=6×5/8=3.75(万元)

销售一年期软件维护服务分摊交易价格=6×3/8=2.25(万元)

一、识别与客户订立的合同(与收入确认有关)

合同,是指双方或多方之间订立有法律约束力的权利义务的协议,包括书面形式、口头形

式以及其他可验证的形式(如隐含于商业惯例或企业以往的习惯做法中等)。

1.收入确认的前提条件

企业与客户之间的合同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企业应当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

收入:

(1)合同各方已批准该合同并承诺将履行各自义务;

(2)该合同明确了合同各方与所转让的商品(或提供的服务,以下简称“转让的商品”)

相关的权利和义务;

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是否具有法律约束力,需要根据企业所处的法律环境和实务操作进

行判断。例如,合同各方均有权单方面终止完全未执行的合同,且无需对合同其他方作出补偿

的,应当视为该合同不存在。

(3)该合同有明确的与所转让的商品相关的支付条款;

(4)该合同具有商业实质;

合同具有商业实质,是指履行该合同将改变企业未来现金流量的风险、时间分布或金额。

关于商业实质,应按照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判断。

(5)企业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取得的对价很可能收回。

企业在评估其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取得的对价是否很可能收回时,仅应考虑客户到期

时支付对价的能力和意图(即客户的信用风险)。

【案例】甲房地产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