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浙江省丽水市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练习题含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本类题共30小题,每小题1分,共30分。每小题备选答案中,只有一个符合题意的正确答案。多选、错选、不选均不得分)
1.下列各项中,属于行政法规的是()。
A.财政部制定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
B.国务院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
C.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D.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河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
【答案】B
【解析】行政法规是国务院为执行法律规定及履行宪法规定的行政管理职权的需要而制定的规范性文件。选项A属于部门规章;选项C属于法律;选项D属于地方性法规。
2.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属于可撤销合同的是()。
A.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
B.受胁迫订立的合同
C.显失公平的合同
D.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但撤销权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答案】D
【解析】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1)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2)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3)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选项D中撤销权人因超过除斥期间而使撤销权消灭,该合同不再属于可撤销合同。
3.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份买卖合同,约定采用见票即付的商业汇票支付货款。后乙公司以自己为付款人签发汇票并交付给甲公司,因甲公司欠丙公司货款,故甲公司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丙公司。丙公司持票向乙公司行使付款请求权时,乙公司以甲公司未供货为由拒付。经查,丙公司对甲公司未供货不知情。下列关于乙公司的拒付主张是否成立的表述中,符合票据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A.不成立,因丙公司为善意持票人,乙公司不得以对抗甲公司的抗辩事由对抗丙公司
B.成立,因甲公司未供货,乙公司当然可拒绝付款
C.不成立,因甲公司已转让该汇票并已退出票据关系
D.成立,因丙公司与乙公司并无合同关系
【答案】A
【解析】票据债务人不得以自己与出票人或者与持票人的前手之间的抗辩事由,对抗持票人。但是,持票人明知存在抗辩事由而取得票据的除外。本题中,丙公司对甲公司未供货不知情,属于善意持票人,乙公司不得以对抗甲公司的抗辩事由对抗丙公司,乙公司的拒付主张不成立。
4.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
B.董事任期为4年
C.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D.董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2次会议
【答案】C
【解析】选项A: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其他两个以上的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选项B:董事任期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每届任期不得超过3年。选项D: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召集和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公司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5.甲、乙、丙、丁拟共同投资设立一个有限合伙企业,甲、乙为普通合伙人,丙、丁为有限合伙人。各合伙人经协商后草拟了一份合伙协议。该合伙协议的下列约定中,符合合伙企业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A.甲以房屋作价15万元出资,乙以专利技术作价12万元出资,丙以劳务作价10万元出资,丁以现金20万元出资
B.经3个以上合伙人同意,甲、乙可以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
C.合伙事务由甲、丁共同执行,乙、丙不参与合伙事务的执行
D.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企业的全部亏损由甲、乙按照出资比例分担
【答案】B
【解析】选项A:有限合伙人丙不得以劳务出资。选项C:有限合伙人丁不得执行合伙企业事务。选项D:有限合伙企业的亏损分担,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办理;但是,合伙协议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者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
二、多项选择题(本类题共15小题,每小题2分,共30分。每小题备选答案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题意的正确答案。多选、少选、错选、不选均不得分)
1.下列各项中,属于民事法律行为的有()。
A.甲商场与某电视生产企业签订购买一批彩电的合同
B.乙捡到一台电脑
C.丙放弃一项债权
D.丁完成一项发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