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浙江杭州市临平区事业单位招聘25人模拟试卷
第一部分单选题(80题)
1、张某新购买了一辆汽车,在开车回家的途中,因刹车失灵而翻车受伤。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张某可要求商家承担赔偿责任
B.张某可要求厂家承担赔偿责任
C.商家在向张某赔付后,可向厂家追偿
D.张某在要求厂家承担赔偿责任的同时,可要求商家承担赔偿责任
【答案】:D
【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请求赔偿。产品缺陷由生产者造成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对于本题,汽车刹车失灵属于产品缺陷,购买者张某因该缺陷受伤,既可以要求商家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要求厂家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是厂家造成的产品缺陷,商家在向张某赔付后,可向厂家追偿。但是,被侵权人不能同时要求生产者和销售者承担赔偿责任,只能选择其中一方请求赔偿。所以“张某在要求厂家承担赔偿责任的同时,可要求商家承担赔偿责任”的说法不正确。
2、关于该县交通局行文的成文日期,正确的写法是()。
A.2017/12/03
B.2017/12/04
C.2017/12/03
D.2017/12/04
【答案】:D
【解析】由于没有提供足够信息来判断关于该县交通局行文成文日期的正确写法,所以无法确定具体答案。需要额外补充关于该交通局行文的相关背景内容,例如文件中关于日期的其他提示、遵循的公文格式规定等,才能从给定的日期写法中确定正确的成文日期。
3、依据赫茨伯格的双因素理论,以下选项中属于激励因素的是()。
A.收入、工作内容、人际关系
B.奖金、福利、工作环境
C.奖金、职位、工作条件
D.成就、成长、责任
【答案】:D
【解析】赫茨伯格的双因素理论将影响员工工作积极性的因素分为保健因素和激励因素。保健因素主要与工作环境和外部条件有关,这些因素的改善可以消除员工的不满,但不能直接激励员工;激励因素则与工作本身的内容和成就感等相关,能够激发员工的工作动力和积极性。收入、人际关系属于保健因素,因为它们更多地是与工作的外部环境和物质回报相关,不能直接带来工作上的成就感和满足感。工作内容包含有激励因素,但选项中整体来看该选项不符合要求。奖金和福利本质上是物质奖励,属于保健因素的范畴;工作环境也是外部的条件,主要起到防止员工产生不满的作用,并非激励因素。奖金是物质激励,工作条件是外部环境因素,二者属于保健因素;职位有一定激励作用,但结合该选项整体表述也不符合激励因素的要求。成就、成长和责任都与工作本身的内容和个人在工作中的发展密切相关。取得成就会带来成就感,个人的成长进步能满足自我实现的需求,承担责任则体现了对个人能力的信任和认可,这些都能直接激发员工的内在动力和积极性,属于激励因素。所以属于激励因素的是成就、成长、责任。
4、刘某于去年被医院诊断患有间歇性精神分裂症。某一天,刘某在病发时手持利器将赵某逼至某房屋的一角,赵某在无处可逃的情形下顺手捡起一块砖头砸向刘某,导致刘某头部受伤。对此,赵某的行为属于()。
A.正当防卫
B.防卫过当
C.故意伤害
D.紧急避险
【答案】:A
【解析】该题考查对正当防卫、防卫过当、故意伤害、紧急避险等法律概念的理解和运用。间歇性精神分裂症患者在病发时属于无刑事责任能力人,但这并不影响对赵某行为性质的判断。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在本题中,刘某在病发时手持利器将赵某逼至房屋一角,赵某面临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且在无处可逃的情况下,顺手捡起砖头砸向刘某以保护自己,其行为符合正当防卫的构成要件。防卫过当是指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行为。本题中,赵某是在被刘某逼至绝境的情况下采取的反击行为,并未明显超过必要限度,不属于防卫过当。故意伤害是指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赵某的行为是为了保护自己免受刘某的不法侵害,并非故意要伤害刘某,不构成故意伤害。紧急避险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紧急避险通常是损害无辜第三方的较小合法权益来保护较大的合法权益,而本题中赵某的行为是针对不法侵害人刘某,并非针对无辜第三方,所以不属于紧急避险。综上,赵某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
5、下列关于我国实行法定节假日制度的评价,说法最恰当的是()。
A.这一制度是对劳动者休息权的时间保障
B.这一制度是对公民劳动权的时间保障
C.这一制度是对公民私生活给予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