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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2025年珠海市第三人民医院面向博士和高级职称医务人员招聘笔试备考试题精选答案详解.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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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06-28
总字数:约4.15万字
文档摘要

2025年珠海市第三人民医院面向博士和高级职称医务人员招聘笔试备考试题

第一部分单选题(80题)

1、下列哪项不是请示的特点()。

A.超前性

B.说明性

C.单一性

D.原则性

【答案】:D

【解析】请示的特点包括超前性、说明性、单一性等。超前性是指请示必须在事前行文,等上级批准后才能付诸实施;说明性是指要把请示事项的缘由、背景、依据等情况说明清楚,以便上级了解情况给予批复;单一性是指一文一事,便于上级处理。而原则性一般并非请示所特有的特点。所以答案选原则性。

2、春节是我国最为隆重的传统节日,那么对于“年”的概念,其最初的含义来自()。

A.工业

B.农业

C.建筑业

D.服务业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查“年”的概念最初含义的来源。“年”的概念最初来源于农业。在古代,人们根据农作物的生长周期来计算时间,“年”的周期与农作物的生长、收获过程紧密相关。农作物从播种到成熟、收获,经历了一个相对固定的周期,这个周期逐渐被人们定义为“年”。而工业是指采集原料,并把它们加工成产品的工作和过程;建筑业指国民经济中从事建筑安装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以及对原有建筑物进行维修活动的物质生产部门;服务业是指电子信息时代的产业总称,即利用设备、工具、场所、信息或技能等为社会提供劳务、服务的业务。这些行业与“年”概念的最初形成并无直接关联。所以“年”的概念最初的含义来自农业。

3、下列关于我国古代历史上的战役,描述不正确的是()。

A.鸣条之战,商灭了夏,商汤建立了中国的第二个王朝商朝

B.巨鹿之战是秦末大起义中,项羽率领的数万楚军同秦将章邯、王翦所率的秦军主力在巨鹿进行的一场重大战役

C.淝水之战发生在公元383年,最终东晋打败前秦,制止住了北方游牧民族的入侵

D.昆阳之战,是中国历史上著名的以少胜多的战役之一

【答案】:B

【解析】本题可根据各战役的相关史实,对每个描述进行逐一分析。鸣条之战中,商汤率领商部落军队与夏军在鸣条进行决战,夏桀战败,夏朝灭亡,商汤建立了商朝,商朝是中国历史上的第二个王朝,该描述与史实相符。巨鹿之战是秦末大起义中,项羽率领数万楚军同秦将章邯、王离所率四十万秦军主力在巨鹿进行的一场重大决战性战役,而王翦是战国时期秦国名将,并非巨鹿之战的秦军将领,所以该描述不正确。淝水之战发生于公元383年,前秦出兵伐晋,双方于淝水交战,最终东晋仅以八万军力大胜八十余万前秦军,此次战役制止了北方游牧民族的入侵,该描述与史实一致。昆阳之战是新朝末年,新汉两军在中原地区进行的一场战略决战,绿林军万余人在刘秀的带领下击破王莽军的数十万大军,是中国历史上著名的以少胜多的战役之一,该描述正确。综上,描述不正确的是巨鹿之战相关内容。

4、关于我国农业国情,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五大牧区的简称为新、藏、青、蒙和陇

B.南北方最主要的糖料作物分别是甘蔗和甜菜

C.“湖广熟,天下足”,江汉平原是最大的商品粮产区

D.红壤是一种粘性酸壤,主要分布于长江以南的低山丘陵区

【答案】:D

【解析】我国五大牧区对应新、藏、青、蒙、陇,南北方糖料作物正确,最大商品粮产区不是江汉平原,红壤是酸性粘性土,主要分布于长江以南低山丘陵区,描述正确,题目问错误说法,答案应有误。

5、某公司举办大型年会活动,共35人参加。其中13名女生,每人至少表演一个节目,导演尽可能平均分配节目,共表演了27个节目,则至少有一名女生至少表演多少个节目()

A.4

B.3

C.2

D.1

【答案】:B

【解析】35人中有13名女生表演27个节目,27÷13=2余1,平均每人2个节目还余1个,所以至少有一名女生至少表演3个节目。

6、行为学有这样一个公式:重要+重要+重要...+重要=0。下列古语中与这个公式体现的哲理相同的是:

A.无所不备,则无所不寡

B.千里之堤,溃于蚁穴

C.不谋全局者,不足以谋一域

D.因地制宜,因材施教

【答案】:A

【解析】行为学公式体现做事若平均用力、面面俱到,效果会为零。“无所不备,则无所不寡”意思是处处设防就会处处薄弱,二者哲理相同,都强调要抓重点,避免平均用力。

7、下列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是()。

A.武大饮酒过量神志不清,暴打妻子致其重伤

B.刘二见胡同里有一人强暴妇女,于是拿砖头将其打昏,事后鉴定为重伤

C.张三15岁,盗窃珠宝店财物价值20余万元

D.李四精神病发作砍死其父

【答案】:A

【解析】第一点正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八条第四款规定,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第二点错误,《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为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刘二的行为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