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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铁路工程企业施工管理模块执行标准及相关要求.doc
文件大小:35.5 KB
总页数:2 页
更新时间:2025-06-28
总字数:约小于1千字
文档摘要
铁路工程企业施工管理模块——执行标准及相关要求
序号
管理执行标准
时间节点要求
备注
1
按时参加施工协调会、生产协调会等各类生产相关会议,并按要求反馈或执行各类会议纪要。
/
2
不触及公司《施工指标管理细则》中施工指标
/
A类指标扣10分,B类指标扣6分,C类指标年度内扣1分,超年度(2个)扣4分
3
按要求向中心提报施工异常情况说明,《施工异常情况说明》格式应正确,车间主任审核并签字
涉及施工指标,在指标发布后按要求时间上交《施工异常情况说明》
-1
4
施工计划申报按规定时间完成
周计划在周三16点前完成申报,月度计划按要求的时间节点进行申报
-1
5
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报动车/场段月度计划
按要求的时间节点进行申报
-1
6
每周一下班前将下(两)周涉及供电一二段400V停电、影响Ⅲ级负荷的施工填写在《施工计划安排》中
每周一下班前
-1
7
每周五下班前,将下周涉及到重大施工(只填关联施工方案的重大施工)和涉及动火作业的施工填到《施工行车通告报表(重大施工、动火作业)》在线表中
每周五下班前
-1
8
每天9点30分之前提报每日施工异常
每天9点30分之前
-1
9
施工未按规定时间请销点(请点晚30分钟以上,销点晚10分钟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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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0
月度施工指标要求对车间、班组进行宣贯,保留宣贯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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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1
因提报计划存在明显影响不全、作业时间不合理、作业区域不符等填报问题被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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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