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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铁路工程企业施工管理模块执行标准及相关要求.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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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页数:2 页
更新时间:2025-06-28
总字数:约小于1千字
文档摘要

铁路工程企业施工管理模块——执行标准及相关要求

序号

管理执行标准

时间节点要求

备注

1

按时参加施工协调会、生产协调会等各类生产相关会议,并按要求反馈或执行各类会议纪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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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不触及公司《施工指标管理细则》中施工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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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类指标扣10分,B类指标扣6分,C类指标年度内扣1分,超年度(2个)扣4分

3

按要求向中心提报施工异常情况说明,《施工异常情况说明》格式应正确,车间主任审核并签字

涉及施工指标,在指标发布后按要求时间上交《施工异常情况说明》

-1

4

施工计划申报按规定时间完成

周计划在周三16点前完成申报,月度计划按要求的时间节点进行申报

-1

5

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报动车/场段月度计划

按要求的时间节点进行申报

-1

6

每周一下班前将下(两)周涉及供电一二段400V停电、影响Ⅲ级负荷的施工填写在《施工计划安排》中

每周一下班前

-1

7

每周五下班前,将下周涉及到重大施工(只填关联施工方案的重大施工)和涉及动火作业的施工填到《施工行车通告报表(重大施工、动火作业)》在线表中

每周五下班前

-1

8

每天9点30分之前提报每日施工异常

每天9点30分之前

-1

9

施工未按规定时间请销点(请点晚30分钟以上,销点晚10分钟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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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0

月度施工指标要求对车间、班组进行宣贯,保留宣贯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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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1

因提报计划存在明显影响不全、作业时间不合理、作业区域不符等填报问题被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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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