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报价基准利率的未来:基于LIBOR弃用的反思1
一、LIBOR:从全球基准利率到退出历史舞台
(一)LIBOR的运行机制与定价方法
LIBOR全称为伦敦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LondonInter-BankOfferedRate),由英国
银行家协会(BBA)在1986年推出,于2014年8月4日被洲际交易所(ICE)基准管理局
(IBA)接管。LIBOR是金融市场广泛运用的短期利率基准指标之一,经常被引用于衍生工
具、债券、贷款以及一系列消费贷款工具的说明和定价之中,同时也可用作衡量市场对央行
政策利率、货币市场流动性溢价等预期、以及金融环境承压时银行体系健康状况等的有效指
标之一。
LIBOR从期限上涵盖O/N、1W、1M、2M、3M、6M和12M共7个期限,每个期限对应5种
货币(美元、英镑、欧元、瑞郎、日元)产生5个LIBOR,进而每个伦敦工作日会生成35种
单独的利率。每个单独LIBOR的生成分为两个部分:1)先是报价银行(ContributorBank)
通过既定方法(瀑布法)产生一个尽可能最大程度锚定报价银行所在的批发银行市场中无担
保抵押的利率水平,并将该利率水平上报给ICE。2)ICE在得到所有报价银行提交的利率后,
踢掉最高和最低四分位数值(前25%和后25%),进行算术平均(即等权重),保留小数点后
五位。一旦计算和确定了每种期限和货币的利率,IBA将在伦敦时间上午11:55左右发布这
些利率。针对不同货币LIBOR,报价行个数也不尽相同,报价行的选择参照ICE的LIBOR报
价行标准执行。
(二)LIBOR操纵案与报价制度改革
从2008年开始,便有媒体开始质疑LIBOR的真实性,认为某些银行故意压低了LIBOR
的报价,但当时并没有得到相应的调查与回应。2010年,Snider和Youle也报道了LIBOR
存在误导性价格的情况。随后,各大监管机构开始对LIBOR报价行进行调查。2012年6月
29日,英国巴克莱银行与美国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美国司法部和英国金融服务管理局就
其涉嫌操纵LIBOR和EURIBOR丑闻达成和解。据上述三家监管机构调查,2005年至2009年
1撰稿:赵然,首都经济贸易大学金融学院;田歌、胡云清,中国人民大学国际货币研究所科研助
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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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间,巴克莱银行高管和交易员共向LIBOR和EURIBOR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