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木兰县乡镇卫生院招聘医学毕业生补充通知考前自测高频考点模拟试题
第一部分单选题(80题)
1、荀子说:“天行有常,不为尧存,不为桀亡。”这句话蕴含的哲学道理是()。
A.物质运动规律具有客观性
B.在规律面前人是无能为力的
C.人可以认识和创造规律
D.一切事物的变化都是发展
【答案】:A
【解析】该题主要考查对哲学原理的理解。荀子所说“天行有常,不为尧存,不为桀亡”意思是大自然的运行有其自身规律,不会因为尧的圣明或者桀的暴虐而改变。物质运动规律具有客观性,它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不管人们承认不承认、喜欢不喜欢,规律都客观存在着,并以一定的方式起作用。题干中大自然的运行规律不受尧和桀的影响,体现了物质运动规律的客观性。人在规律面前并不是无能为力的,人可以发挥主观能动性,认识和利用规律,改造客观世界,造福人类,所以说在规律面前人是无能为力的表述错误。规律是客观的,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它既不能被创造,也不能被消灭,人可以认识规律,但不能创造规律。发展是事物的前进和上升,是新事物的产生和旧事物的灭亡,并非一切事物的变化都是发展,只有前进的、上升的变化才是发展。综上,正确理解应是物质运动规律具有客观性,对应题干蕴含的哲学道理。
2、赵某在网络上向他人学习制造假币,还从网上购置了打印机、墨盒、金线纸等工具。因赵某是色盲,其女友王某便协助递纸并辨别颜色,二人制造出20000多元假币。随后,赵某通过中介刘某联络买家,利用物流快递将假币邮寄出售。然而,快递在运输途中被警方截获,三人一并落网。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赵某、王某构成伪造货币罪,属共同犯罪
B.赵某是伪造货币罪的主犯,王某是胁从犯
C.刘某构成出售假币罪未遂与伪造货币罪既遂,应择一重罪处罚
D.赵某、王某、刘某均是出售假币罪主犯
【答案】:A
【解析】在本题情境中,赵某在网上学习制造假币,还购置了打印机等工具,其女友王某帮忙递纸和辨别颜色,二人共同实施了伪造货币的行为,成功造出20000多元假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伪造货币罪是指违反国家货币管理法规,仿照货币的形状、色彩、图案等特征,使用各种方法非法制造出外观上足以乱真的假货币,破坏货币的公共信用,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的行为。赵某和王某主观上有共同伪造货币的故意,客观上实施了相互配合的伪造货币行为,所以构成伪造货币罪的共同犯罪。关于“胁从犯”,是指在共同犯罪中被胁迫参加犯罪的人。题中并未表明王某是被胁迫参与犯罪,所以不能认定王某是胁从犯。对于刘某,其仅实施了联络买家出售假币的行为,并没有参与伪造货币的过程,所以不构成伪造货币罪。同时,出售假币罪的既遂标准通常是以假币是否实际交付给买家为判断依据,本案中快递在运输途中被警方截获,假币未实际交付给买家,所以刘某构成出售假币罪未遂。在共同犯罪中,主犯是指在犯罪集团或者聚众犯罪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犯罪分子,以及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刘某在出售假币环节仅起到联络买家的中介作用,并非起主要作用,不能认定为出售假币罪的主犯。综上所述,赵某、王某构成伪造货币罪,属共同犯罪。
3、()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和告知重要情况。
A.公告
B.通告
C.通知
D.通报
【答案】:D
【解析】公告适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通告适用于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通知适用于发布、传达要求下级机关执行和有关单位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批转、转发公文。通报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和告知重要情况。所以正确答案是通报。
4、2018年春,某市举办了春季名贵花展,甲约女友乙前去参观,二人边走边交谈,未留意门前所挂“展览之花,严禁采摘”的牌子。走到一盆花前,乙停下对甲说“这花真好看,你摘一朵给我”,甲便上前采摘,因用力过猛致使花根松动,最终该盆花死亡。已知此盆名花为丙所有,丙因此遭受500元损失。对于丙的损失,责任应如何承担()。
A.由甲承担
B.由乙承担
C.由甲、乙分别承担250元
D.由甲、乙承担连带责任
【答案】:D
【解析】这是一道关于民事责任承担的题目。此情况属于共同侵权行为,共同侵权是指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在本题中,乙教唆甲去采摘花,甲实施了采摘花的行为,二人存在共同故意,他们的行为导致名贵花死亡,给丙造成了500元的损失。教唆行为人与实施行为人应当对损害后果承担连带责任。所以对于丙的损失,应由甲、乙承担连带责任。
5、《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的制定目的是规范立法活动,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国务院可以就税种的设立、税率的确定制定行政法规
B.法律应当明确规定施行日期
C.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法律由全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