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CCS
团体标准
T/XXXXXXXXX—2025
入河排污口排查溯源技术指南
Technicalguidelineforinspectionandsourcetracingofsewageoutfallsinto
environmentalwaterbodies
2025-XX-XX发布2025-XX-XX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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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XXXXXXXXX—2025
入河排污口排查溯源技术指南
1适用范围
本指南明确了入河排污口排查溯源步骤方法等内容,指导规范入河排污口排查溯源工作实施。
本指南适用于上海市入河排污口排查溯源及排污口信息动态更新工作。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
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
适用于本文件。
HJ1232《入河(海)排污口三级排查技术指南》
HJ1233《入河(海)排污口排查整治无人机遥感航测技术规范》
HJ1234《入河(海)排污口排查整治无人机遥感解译技术规范》
HJ1310《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技术指南名词术语》
HJ1313《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技术指南溯源总则》
CJJ6《城镇排水管道维护安全技术规程》
CJJ181《城镇排水管道检测与评估技术规程》
《中共中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国办函〔2022〕
17号)
《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环办水体〔2022〕34号)
《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令35号)
《上海市入河(海)排污口现场排查溯源工作手册(试行)》(沪环水〔2022〕45号)
3术语和定义
以下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入河排污口(sewageoutfallsintosurfacewaterbodi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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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SSESBXXXX—2025
直接或者通过管道、沟、渠等排污通道向江河、湖泊、运河、渠道、水库等地表水体排放污水
的口门。
3.2入河排污口排查(inspectionofsewageoutfallsintoenvironmentalwaterbodies)
采用人工排查或技术排查方式,对入河排污口进行识别确定的工作。
3.3入河排污口溯源(sourcetracingofsewageoutfallsintoenvironmentalwaterbodies)
通过资料查找、人工溯源、技术设备探查等方式,查找入河排污口污水来源,明确排口类型,
确定责任主体的过程。
3.4人工排查(Manualinspection)
通过人工沿岸步行排查或随船排查,识别疑似入河排污口的工作。
3.5技术排查(Techniqueinspection)
通过无人机遥感航测、无人船搭载侧扫声呐等技术手段,识别疑似入河排污口的工作。
3.6水上入河排污口(Sewageoutfallsintoenvironmentalwaterbodiesabovewatersurfa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