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文件名称:T/CNEA 《核电厂移交接产管理指南 第1部分:组织与管理》编制说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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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页数:5 页
更新时间:2025-06-28
总字数:约2.38千字
文档摘要

《《核电厂移交接产管理指南第1部分:组织与管理》》

编制说明

2025年3月

任务来源及计划要求

本标准制订任务根据《中国核能行业协会2025年团体标准立项评审会》会议纪要(CNEA-HYJY-立项-2025-01),《核电厂移交接产管理指南第1部分:组织与管理》标准立项审查通过。

本标准负责单位为中广核惠州核电有限公司,参编单位中广核核电运营有限公司、福建宁德核电有限公司、广西防城港核电有限公司、中广核陆丰核电有限公司、中广核苍南核电有限公司、中广核山东招远有限公司。

编制原则

本标准在制定过程中,遵循“面向市场、服务产业、自主制定、适时推出、及时修订、不断完善”的原则,注重标准修订与技术创新、试验验证、产业推进、应用推广相结合,本着先进性、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以及标准的目标、统一性、协调性、适用性和规范性的原则来进行本标准的制定工作。

本标准在起草过程中主要按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的要求编写。在确定本标准主要技术指标时,综合考虑生产企业的能力和用户的利益,寻求最大的经济、社会效益,充分体现了标准在技术上的先进性和合理性。

本标准为系列标准中第1部分,系列标准包括《核电厂移交接产管理指南第1部分:组织与管理》、《核电厂移交接产管理指南第2部分:计划管理》、《核电厂移交接产管理指南第3部分:指标管理》、《核电厂移交接产管理指南第4部分:现场检查及标准化管理》、《核电厂移交接产管理指南第5部分:安全管理》、《核电厂移交接产管理指南第6部分:移交原则管理》、《核电厂移交接产管理指南第7部分:移交方式管理》、《核电厂移交接产管理指南第8部分:移交流程管理》、《核电厂移交接产管理指南第9部分:分级决策管理》、《核电厂移交接产管理指南第10部分:考核与评优管理》、《核电厂移交接产管理指南第11部分:遗留项管理》、《核电厂移交接产管理指南第12部分:技术专项管理》、《核电厂移交接产管理指南第13部分:信息系统管理》、《核电厂移交接产管理指南第14部分:培训与授权管理》、《核电厂移交接产管理指南第15部分:经验反馈管理》、《核电厂移交接产管理指南第16部分:文件管理》、《核电厂移交接产管理指南第17部分:PAC管理》、《核电厂移交接产管理指南第18部分:FAC管理》、《核电厂移交接产管理指南第19部分:竣工验收管理》。第1-4部分正在出版中,其余部分将陆续出版。

编制过程

本标准的实际编制工作于2023年8月在惠州启动,依托中广核股份公司生产准备PG组下设的移交接产SG组开展工作,在移交接产SG组的群厂共建项目中,惠州核电公司联系参编单位组成标准编制组,讨论了核电厂移交接产组织与管理的情况,界定了标准的范围,提出了主要编制内容,形成了编制大纲,拟定了工作计划。

标准工作组于2023年8月至2025年3月份多次以电话、邮件、微信、钉钉形式联络召开了工作组会议,分析讨论形成了内部基本统一的标准征求意见稿。

主要技术内容说明

范围

在建核电厂移交接产工作繁杂,系统和设备安装、调试等电厂在建阶段,要通过各阶段的检查验收和遗留项清除后才能移交至生产方,移交接产管理的规范性及标准化非常重要。

本标准提供了核电厂系统与厂房移交的组织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给出了核电移交接产领域的业务领域划分的建议,为解决国内各电厂移交接产业务领域不统一不清晰的问题提供了指导,各个业务领域应在不同阶段启动相应业务是十分必要的,通过业务领域标准化进一步推动各个电厂移交接产工作的对标、管理提升,致力于形成压水堆核电厂移交接产纲领性文件,更好指导移交接产策划、组织、协调运作工作,通过高标准移交接产实现压水堆核电厂的高质量投产,本标准给出了相关信息。

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20001.7-2017标准编写规则第7部分:指南标准

GB/T50326-2017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

NB/T20574—2019压水堆核电厂调试术语

术语和定义

经编写组讨论明确规定本标准编制过程相关术语和定义为遗留项、检查意见项等内容。

术语和定义的解释有助于精准理解标准正文内容。

总则

核电厂移交接产工作业务按进度分为四个阶段,分别为“移交接产前期准备阶段(FCD之前至移交接产项目启动)”、“移交接产工作全面开展阶段(移交接产项目启动至机组冷试)”、“移交接产工作全面开展高峰阶段(机组冷试至机组商运)”、“移交接产工作收尾阶段(机组商运后)”。移交接产业务按属性分为十九个标准业务领域,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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