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碳核查技术;;;CONTENTS;;大气层中自然存在的和由于人类活动产生的,能够吸收和散发由地球表面、大气层和云层所产生的,波长在红外光谱内的辐射的气态成分。;特定时段内释放到大气中的温室气体总量(以质量单位计算);
属于某一地理边界、组织单元或生产过程中的,移动的或固定的一个装置、一组装
置或设备。;
确定量化和报告组织拥有或控制的业务的边界,取决于采用的合并方法(股权比例
法或控制权法)。;
因组织的活动引起的,而被其他组织拥有或控制的温室气体源所产生的温室气体
排放,但不包括能源间接温室气体排放。;
温室气体声明中可能影响目标用户决策的一个或若干个累积的实际错误、遗漏和
错误解释。;
在对证据进行比较时作为参照的方针、程序或要求。;企业碳核查技术;;;CONTENTS;;企业进行业务活动的法律和组织结构各不相同,包括全资企业、法人合资企业与非法人合资企业子公司和其他形式。进行财务核算时,要根据组织结构以及各方面之间的关系,按照既定的规则进行处理。公司在设定组织边界时,应先选择一种合并温室气体排放量的方法,然后采用选定方法界定这家公司的业务活动和运营,从而对温室气体排放量进行核算和报告。
企业报告时,有两种不同的温室气体排放量合并方法可供选择:股权比例法和控制权法。企业须按照下文所述的股权比例法或控制权法核算并报告合并后的温室气体数据。如果报告的企业拥有其业务的全部所有权,那么不论采用哪种方法,它的组织边界都是相同的。对合营企业而言,组织边界和相应的排放量结果可能因使用的方法不同而有所不同。至于运营边界,无论是全资企业还是合营企业,对合并方法的选择都可能改变排放的归类。;采用股权比例法的情况下,企业根据其在业务中的股权比例核算温室气体排放量。股权比例能够反映公司的经济利益,即企业对业务的风险与回报享有的权限。通常情况下,一项业务的经济风险及回报的比例与这家公司在经营中所占的所有权比例是一致的,股权比例一般等同于所有权比例。反之,则企业与???务之间的经济实质关系始终优先于法律上的所有权形式,以确保股权比例反映经济利益的比例。经济实质优先于法律形式的原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一致,因此编制排放清单的人员可能需要询问本公司的会计或法律人员,确保对每一个合营企业都采用适当的股权比例。财务核算类别的定义见表2-1-1;采用控制权法的情况下,公司对其控制的业务范围内的全部温室气体排放量进行核算,对其享有权益但不持有控制权的业务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量不核算。所谓控制与否,可以从财务或运营的角度界定。当采用控制权法对温室气体排放量进行合并时,公司须在运营控制或财务控制这两种标准之中作出选择。在多数情况下,对财务控制或运营控制标准的选择并不影响判断一项业务是否受公司控制,但有一个值得注意的例外,在石油和天然气行业,其所有权/经营权结构往往很复杂。这样一来,石油和天然气行业选择何种控制权标准,对公司的温室气体排放清单有重大的影响。在做选择时,公司应当考虑:如何使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最好地适应排放报告和排放交易体系的要求;如何与财务报告、环境报告相一致以及哪个标准能够最好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控制能力;②运营控制权
如果一家公司或其子公司(财务核算类别的定义见表2-1-1)有提出和执行一项业务的运营政策的完全权利,这家公司便对这项业务享有运营控制权。这一标准与许多报告其运营设施(比如机构持有营业执照的设施)排放量的公司现行的核算和报告惯例相一致。这意味着,如果这家公司或其子公司是某一个设施的运营商,它就享有提出和执行运营政策的完全权力,并因而享有运营控制权。极少数情况例外。
在采用运营控制权法的情况下,公司对其自身或其子公司持有运营控制权的业务产生的100%的排放量进行核算。应当强调的是,一家公司享有运营控制权,并不意味着它一定对其所有决策作出决定。例如,大额资本投资很可能需要征得享有共同财务控制权的所有合作方的批准。运营控制权意味着公司有权提出和执行运营政策。
关于运营控制标准的相关材料及更多的应用信息,见石油工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指南(IPIECA,2003)。
有时一家公司能够对一项业务享有共同财务控制权,但不享有运营控制权。在这些情况下,公司要根据合同确定合作的一方是否有权就这项业务提出和执行运营政策,从而决定是否有责任根据运营控制权报告排放量。如果这项业务执行方自行提出并执行自己的运营政策,对这项业务享有共同财务控制权的合作方不必根据运营控制权报告其任何排放量。本章指南部分的表2-1-1说明了如何在企业一级选择合并方法,以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