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责任。
●报告主体: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林高速、公
司或本公司)。
●报告期: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考虑到信
息披露完整性、连续性的原则,部分内容适当向前后延伸。
●报告范围:公司及所属子公司
●编制准则:本报告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履行社会责任的报
告编制指引》要求编制,在编制过程中参考了相关规则,重点报告了
本公司在产品、顾客、员工、环境和社群等方面的责任和实践。
●报告目的
本报告是2019年公司积极践行遵守商业道德、生产安全、发展
地方经济、服务公众、环境保护、社会公益等社会责任的总结,也是
公司经营发展的全方位展示和缩影。同多数成长中的企业一样,吉林
高速履行企业社会责任正经历着从“无意识承担”到“有意识投入”、
从不断认知到积极实践的过程。高速公路的公益性和服务性,决定了
公司与生俱来的使命和社会责任。与此同时,在企业生存和发展的过
程中,公司进一步意识到,企业财富的不断积累源于社会对企业产品、
服务的认同,企业在提供产品、服务并获得盈利的同时,应该持续关
注和尊重所有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正是基于上述认知,过去的一年,
公司在提高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上狠下功夫,并追求股东效益最大
化,为员工、客户和商业伙伴等利益相关各方进一步提升收益作出了
卓有成效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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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简介
公司是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由原东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
公司分立后设立的上市公司。公司于2010年3月1日在
吉林省长春市成立,注册资本为1,213,200,000元人民币,
公司股份总数为121,320万股。公司股票于2010年3月
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为601518。
公司系吉林省唯一一家从事高速公路、桥梁等交通基础
设施投资、经营和管理的国有控股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为收
费公路的投资、开发、建设和经营管理。公司管理的收费公
路里程为151.7公里,核心资产为长平高速公路,并持有长
春绕城高速63.8%股份。
公司发起人股东为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和招商
局华建公路投资有限公司(现更名为: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
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公司完成非公开发行股票事
项,注册资本变更为1,350,395,121元人民币,公司股份总
数为135,039.5121万股。截止2019年12月末,吉林省高
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54.35%股份,招商局公路
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14.04%股份,社会公
众股股东持有本公司31.61%股份。
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公路投资、开发、建设、养护和经
营管理;建筑材料生产、经销;公路工程咨询;设计、制作、
代理发布国内各类广告业务;房地产开发(凭资质证书经
营);农林牧产品加工;进出口贸易(国家禁止的品种除外);
生物工程开发;汽车清洗;汽车配件及金属材料、机电设备
及配件、通讯设备销售。
目前,公司在册员工(含主要子公司)905人,其中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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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人员204人,收费人员(含监控员、小修队、工勤)643
人,后勤人员58人。
主要子公司、参股公司:
注册资本总资产净资产净利润
公司名称注册地出资比例经营范围
(万元)(万元)(万元)(万元)
投资、养护公路及公路收费,建筑材料、
长春高速公路有
长春市2000063.80%90,80189,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