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加工协议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甲方:
地址:
乙方:
地址:
甲乙双方就无铅环境保护PCBA(SMT、TEST)加工事宜,在平等合作、互惠互利基础上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事项,共同遵守:
甲、乙双方依据《中国协议法》,在互惠互利标准基础上,就PCBA委托加工业务签署本协议。
本协议分专用条款和通用条款二部分。
专用条款
1.协议定义
1.1本协议依国际常见专业名称以中、英文名称并列使用,若中英文意思不一致,以汉字为准。
1.2 本协议中加工产品计量单位为“部”(PCS、Pcs或pcs)。
1.3 委托加工产品是指由甲方设计开发,或者甲方拥有知识产权(包含商标权,著作权但不限于)产品。
1.4甲方须含有委托加工产品相关许可证,甲方确保其所提供规格、图表、样品及技术文件未损害第三方之专利、著作权、商标权及其她知识产权,向乙方提供相关产权证实复印件、产权授权书和生产加工委托书,乙方对甲方违反上述行为不负任何责任。
1.5加工方法:纯代工
甲方提供产品所需全部物料及相关技术支持、生产治具、备件等,乙方根据甲方要求进行纯生产加工。
1.6材料(物料管理)约定
1.6.1加工材料:指主料、辅料和全部材料:
主料是指物料清单(BOM)所列物料;
辅料是指物料清单(BOM)未列入,但生产协议产品所需物料;
全部材料包含全部主料和辅料。
1.6.2甲方提供物料清单(BOM)之全部生产物料;
1.6.3甲方采购产品全部物料,由乙方负责領取生產。(乙方指定工厂)
1.6.4物料抽样检验工作由乙方负责,甲方须提前未来料产品规格书、样品以及检验标准、甲方签样标准样品提供给乙方;若因规格及样品错误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
1.6.5甲方或甲方供给商将物料
1.6.6物料至乙方后,乙方有责任在816个工作小时(节假日及加班时间不包含在内)内对全部物料进行检验,如需要乙方安排加班检验物料,
1.6.7因为保管不善,造成物料丢失、出货延期而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乙方应按甲方要求,为甲方提供仓存报表。丢失物料赔偿:根据市场价格原价赔偿或赔偿物料
2.0物料损耗
2.1物料损耗率:指同一料号物料实际损耗数量占该料号物料订单额定数量百分比。
2.2试产物料损耗由甲方负担。由甲方设计原因、提供物料原因和其她原因造成物料损耗,由甲方负担责任不计入乙方物料损耗率统计当中。
2.3贴片物料,编带物料(电阻、电容、电感、二极管、三极管、跨线、等其她小型元件)废损百分比为3‰(单批次订单量低于5000台为5%,5001台以上为3‰);8只脚以下IC废损百分比为万分之一;其她IC类:经双方确定为甲方材料原因,根据以一换一;PCB板类废损百分比为万分之五,并由甲方负责补足物料和PCB。来料不良以1换1,物料损耗大于双方确定数量,则超出部份将按实际超领数量所产生之金额外负担由甲方从付给乙方加工费中扣除,扣款金额为:数量*物料单价。损耗要求以下:
PCB、IC类物料零损耗;其她物料千分之四。
3.0试产与成品
3.1一次连续生产量小于200PCS即视为试产,其它即视为量产。
3.2NRE(NonRecurrentExpense):指在试产阶段乙方投入超出正常生产所需人力物力,包含生产线体架设和使用、以及直接人力成本增加等费用。
3.3成品:是指在本协议约定范围内,从SMT贴片至测试包装全部过程并符合甲乙双方共同确定质量标准产品。
3.4甲方订单在单一机种累计达成2万套,乙方可免甲方此机种试产费一次,单一
种累达成5万台,乙方可免甲方此机种试产费两次,但最多不超出两次。
4.0包装
4.1乙方根据甲方确定包装方法对产品进行成品包装和出厂包装。
4.2产品出乙方工厂时包装材料(標籤貼紙,Carton箱和防静电袋、)由乙方负责采购。
4.3在双方已确定包装方法基础上,假如甲方对产品出厂包装方法有任何新特殊要求,应于约定发货日期一周前通知乙方。乙方应尽可能满足甲方要求,所产生之额外费用由甲方负担。
5.0交货
5.1交货:成品出货交货地点为乙方工厂,乙方依据甲方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