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乐山市市中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招聘6人笔试模拟试题
第一部分单选题(50题)
1、恩格斯说:“……他用这本书来向自然事务方面的教会权威挑战。从此自然科学便开始从神学中解放出来……”。引文中的“他”和“这本书”指的是()。
A.但丁和《神曲》
B.哥白尼和《天体运行论》
C.达尔文和《生物进化论》
D.托马斯·莫尔和《乌托邦》
【答案】:B
【解析】哥白尼在40岁时提出了“日心说”,并经过长年的观察和计算完成了伟大著作《天体运行论》。“日心说”沉重地打击了教会的宇宙观,是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斗争的伟大胜利。恩格斯在《自然辩证法》中评价哥白尼的《天体运行论》时指出:“自然科学借以宣布其独立并且好像是重演路德焚烧教谕的革命行动,便是哥白尼那本不朽著作的出版,他用这本书来向自然事务方面的教会权威挑战,从此自然科学便开始从神学中解放出来。”
2、公文标题的拟制要做到准确、简洁、规范,下列标题书写规范的是()。
A.××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对于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有关事项的通知
B.××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
C.××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对于推广“第三批”支持创新相关改革政策的通知
D.××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开展消费扶贫促进精准扶贫若干措施的通知”
【答案】:B
【解析】公文标题一般由发文机关名称、事由和文种组成,“关于”是公文标题中常用的介词,用于引出事由,而“对于”一般不用在公文标题中,所以标题中使用“对于”的表述不规范,可据此判断相关选项不符合要求。一个规范的公文标题中,若有需要引用其他公文,应将被引用公文用书名号括起来,而不能用引号。分析各标题,“××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符合公文标题拟制准确、简洁、规范的要求,其中“××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是发文机关,“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是事由,“通知”是文种。其他标题存在用词不当或标点使用错误等不规范的问题。
3、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
A.对象
B.物
C.成果
D.行为
【答案】:A
【解析】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它是将法律关系主体间的权利与义务联系在一起的中介。法律关系客体的范围较为广泛,包括物、行为、智力成果等。物只是客体的一种具体表现形式,如在物权法律关系中,物是常见的客体,但不能涵盖所有法律关系的客体,例如在运输合同法律关系中,客体主要是运输行为而非物。成果同样不能全面代表法律关系的客体,虽然智力成果是重要的客体类型,如知识产权法律关系中涉及作品等智力成果,但还有其他类型的法律关系并不以成果为客体。行为也只是客体的一部分,在劳务合同等法律关系中,行为是客体,但无法适用于所有法律关系。所以能准确概括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义务所指向内容的是对象。
4、喀什地区大力推动电子政务建设,在各县市政府网站分别设立了行业服务咨询、举报投诉信箱、网上评议等栏目,有力促进了政务的公开、公平、公正,推动电子政务()
A.加强了政府的行政干预
B.方便了公民的政治参与
C.扩大了政府的管理权限
D.改变了公民的基本权利
【答案】:B
【解析】推进电子政务在各县市政府网站开设行业服务咨询、举报投诉信箱、网上评议等专栏,公民可以通过这些途径进行咨询、投诉和评议,这为公民参与政治生活提供了便利的渠道,方便了公民的政治参与。而推进电子政务的目的是提高政务透明度和服务质量等,并非加强政府行政干预;政府的管理权限是由法律规定的,不会因推进电子政务而扩大;公民的基本权利是由宪法规定的,也不会因推进电子政务而改变。所以正确说法是方便了公民的政治参与。
5、邓某委托律师秦某将离婚协议书送交其丈夫宋某签字,宋某签字后反悔,拒绝前往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离婚协议书已生效
B.秦某可代办离婚协议
C.邓某可以请求法律强制执行离婚协议
D.邓某可以去法院起诉离婚
【答案】:D
【解析】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就解除婚姻关系以及相关事项达成的书面协议,但离婚协议的生效以夫妻双方办理离婚登记为前提条件。宋某虽在离婚协议书上签字,但拒不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意味着双方并未完成离婚登记,离婚协议书尚未生效。离婚登记涉及夫妻双方的身份关系确认和意愿表达,具有强烈的人身属性,必须由夫妻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不能由他人代办,因此律师秦某不可代办离婚协议。由于离婚协议未生效,且离婚登记不属于可以由法院强制执行的事项,所以邓某不能请求法律强制执行离婚协议。在宋某拒绝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的情况下,邓某可以去法院起诉离婚,通过诉讼途径解除婚姻关系。综上所述,正确的做法是邓某可以去法院起诉离婚。
6、世界无烟日是每年的()。
A.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