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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06-28
总字数:约1.43千字
文档摘要

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一、保证农民工利益措施

1、积极响应当地政府推行的劳务工资保证金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及当地政府有关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的文件规定。接受社会舆论监督,与农民工责、权、利公开透明。

2、我公司项目经理部将直接或委托银行发放农民工工资。严禁发放给“包工头”或其他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

3、我公司项目经理部将按劳动合同约定的日期按月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并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4、我公司项目经理部将按照《劳动法》的规定,与农民工订立书面合同。

二、工程施工廉政措施

1、严格遵守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省、市政府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2、建立健全廉政制度,签定廉政协议,开展廉政教育,全面实行厂务公开,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3、确保本工程资金合理有效的投入到本工程的建设中。

三、综合协调

1、内部施工队的协调

在施工过程中,项目经理部对各个施工队的设备、人员、资金以及施工场地等进行合理安排和调度,以达到最佳的施工效率和效益。

2、与监理工程师的协调

(1)在施工全过程中,严格按照业主和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施工规范、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对各作业队的质量管理,在作业队自检、项目部专检的基础上,接受监理工程师的验收和检查,并按照监理要求,予以整改。

(2)贯彻业主和监理工程师制定的质量控制、检查、管理制度,并据此对各施工队予以控制,确保工程达到优良,坚决杜绝现场施工队和包工队不服从监理工程师的不正常现象发生,使监理工程师的一切指令得到全面执行。

(3)所有进入现场使用的成品、半成品材料,调和、器具,均主动向监理工程师提交产品合格证或质保书,应按规定使用前需进行物理化学试验检测的材料,主动递交检测结果报告,使所使用的材料、设备不给工程造成浪费。

(4)按部位或分项工序检验质量的工程,严格执行“上道工序不合格,下道工序不施工”的原则,使监理工程师能顺利开展工作。对可能出现的工作意见不一的情况,遵循“抚执行监理的指导,后予以磋商统一”的原则,在现场质量管理中,维护好监理的权威性。

3、与设计单位间的工作协调

(1)积极参与设计深化工作,主持施工图审查,完善设计内容。

(2)对实际施工中发现的设计不妥之处,以及不适应实际地形、地质的细部设计,或由于地质、地形变化引起的设计变更及时上报业主和监理,积极配合设计代表修正或更改设计。

4、与其他工程界面的综合协调

在工程施工期间,严格遵守业主的有关规定和认真履行合同中的义务。服从业主及监理的协调管理,确保业主及监理工程师的指令及协调事宜得以有效实施。

在施工过程中,积极与业主及监理配合。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各项权利和义务。

主动配合建设单位及监理的各项检查工作,接受业主及监理对施工提出的各项要求,按业主及监理的要求进行改进和落实。

严格执行甲方关于与地方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的协作配合,积极主动为相关单位的检查、监督工作提供条件。

与其他承包商在施工过程中保持良好的合作是我单位一贯的作风,在其他承包商需要帮助时,将积极主动,不拒绝,同时服从监理及业主的协调,共同搞好本项目施工。

四、保修回访措施

1、严格遵守工程质量终身制。

2、缺陷责任期内派专人对已完工程进行维护。

3、责任期满后,定期向使用单位进行回访,了解工程项目在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进行总结和分析,以便在今后施工中不断完善和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