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贵团体意外伤害保险(互联网专属)产品说明华贵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华贵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华贵团体意外伤害保险(互联网专属)产品说明
本产品说明中所称“本合同”指“华贵团体意外伤害保险(互联网专属)保险合
同”,“您”指投保人,“本产品”指“华贵团体意外伤害保险(互联网专属)”,
“本公司”指华贵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一、审批或者备案名称:华贵团体意外伤害保险(互联网专属)
二、保障范围:
(1)投保人范围: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符合本公司相关规定的团体及
团体中的自然人
(2)被保险人范围:凡年满16周岁,不满66周岁且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或正常劳动
的投保人员工,或其他本公司认可的成员
(3)连带被保险人范围:被保险人身体健康的配偶(最大年龄为65周岁)或未成年子
女(出生满30天至18周岁)
三、交费方式:一次交清、月交、季交、半年交
四、保险期间:1年及以下
五、保单利益
本合同的保单利益为:意外伤害残疾给付、意外伤害身故给付、猝死给付。同时,投保
人还享有申请退保金的权利,其中退保金为解除合同时向您退还的保单现金价值。
(一)保险责任
本合同保险责任包括基本责任和可选责任。
1.基本责任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本公司承担下列基本责任的保险责任:
(1)意外伤害残疾保险金
被保险人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含),因该意外伤害导致伤残的,本公司按本
合同约定的标准确定伤残等级,并根据该伤残程度等级相对应的本合同约定的给付比例计算
并给付意外伤害残疾保险金:
意外伤害残疾保险金=该被保险人的基本责任的基本保险金额×伤残程度等级相对应
的给付比例
本合同约定的标准是指下列两项中的任意一项:
①《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及代码》,简称《残标》
②《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简称《工标》
具体由投保人在投保时与本公司约定其中一项作为本合同约定的标准,并在本合同上载
明。《残标》和《工标》在本合同中仅可选择一项作为本合同约定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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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投保人在投保时未选择残疾程度鉴定标准,本公司默认残疾程度鉴定标准为《残标》。
伤残程度等级相对应的给付比例根据本合同约定的标准确定:
①若本合同约定的标准为《残标》,伤残程度等级相对应的给付比例按下表确定:
伤残程度等级给付比例伤残程度等级给付比例
1级100%6级50%
2级90%7级40%
3级80%8级30%
4级70%9级20%
5级60%10级10%
②若本合同约定的标准为《工标》,伤残程度等级相对应的给付比例按下表确定:
伤残程度等级给付比例伤残程度等级给付比例
一级100%六级50%
二级90%七级40%
三级80%八级30%
四级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