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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中荷互联网金爱意年金保险产品说明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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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06-28
总字数:约4.38千字
文档摘要

中荷互联网金爱意年金保险产品说明书

中荷互联网金爱意年金保险

产品说明书

在本产品说明书中,“您”指投保人,“我们”、“本公司”均指中荷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本

合同”指您与我们之间订立的《中荷互联网金爱意年金保险合同》。

本产品说明书旨在帮助投保人更好地理解产品之用,并演示未来的利益给付,其所载内容

仅供客户参考,具体保险合同的内容以该产品条款约定为准。

?产品基本特征

1.1保险责任及保单利益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我们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1、生存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自第五个保单周年日起,在每个保单周年日当日24时生存,我们将每年按本合

同累计已交纳保险费的5.21%给付生存保险金,直至被保险人身故或保险期间届满(不含当日)。

合同满期日,我们按照合同约定给付满期保险金,不再给付本项生存保险金。

2、满期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于合同满期日当日24时仍生存,我们按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满期保险金,

本合同效力终止。

3、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身故,则自被保险人身故之日起,本合同效力终止,我们按以下两项相比较大

者给付身故保险金:

(1)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累计已交纳的保险费;

(2)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1.2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或自本合同成立或者本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

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终止,我们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除投

保人本人外)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终止,我们向您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其他免责条款

EAA-01

中荷互联网金爱意年金保险产品说明书

除上述“责任免除”外,本合同中还有一些免除本公司责任的条款,详见产品条款中背景

突出显示的内容。

1.3投保范围

本合同接受的被保险人的投保年龄范围为0周岁(须出生满30日)至70周岁,且须符合

投保当时我们的规定。

我们依据本合同不同交费期间,所接受的被保险人的投保年龄范围会有所不同。

1.4保险期间

本合同的保险期间为十年,自合同生效日当日24时起算。保险期间在保险单上载明。

1.5交费方式

本合同保险费的交付方式为趸交、年交、月交;

保险费的交费期间可选择趸交、3年、5年。

1.6等待期

本产品无等待期限制。本合同生效后我们即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保险责任。

?利益演示

(1)钟先生今年30周岁,为自己投保了中荷互联网金爱意年金保险,一次性交费1,000,000

元,保险期间10年,基本保险金额为914,000元。合同有效期内的保障与利益演示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元

保单年末当年累计身故生存满期年末现金

年度年龄保费保费给付给付给付价值

1311,000,0001,000,0001,000,00000832,000

23201,000,0001,000,00000867,300

33301,000,0001,000,00000904,100

43401,000,0001,000,00000942,500

53501,0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