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国民福寿双全C03款两全保险(分红型)产品说明
重要提示:本产品为分红型保险产品。保单持有人可以保单红利的
形式享有保险公司分红型保险产品的盈余分配权,未来的保单红利
为非保证利益,其红利分配是不确定的,在某些保单年度红利可能
为零,敬请注意。
在本产品说明书中,“您”指投保人,“我们”、“本公司”均指国民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投保须知】
?投保范围:0周岁(出生满28天)至80周岁(含)
?保险期间:本合同的保险期间为6年
?交费方式:年交
?交费期间:趸交、3年交
【产品基本特征】
?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我们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一、满期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生存至本合同保险期间届满,我们将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满期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二、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身故,我们将按下列两者的较大值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①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②被保险人身故时您已交纳的本合同保险费×被保险人身故当时到达年龄对应的比例系数。该比例
系数详见下表。
被保险人身故当时到达年龄对应比例系数
0-17周岁100%
18-40周岁160%
41-60周岁140%
61周岁及以上120%
?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我们不承担给付身故保险金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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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二、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三、被保险人自本合同成立或者本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
为能力人的除外;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终止,我们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除投保人本人
外)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终止,我们向您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其他免除或减轻保险人责任条款
除以上责任免除外,本合同中还有一些免除或减轻保险人责任的条款,详见《国民福寿双全C03款
两全保险(分红型)》条款中“3.3效力中止与恢复”、“4.2保险事故通知”、“6.1犹豫期”、
“6.2您解除合同的手续及风险”、“7.2保单贷款”、“7.3自动垫交”、“8.3年龄错误的
处理”、“8.5明确说明与如实告知”中字体突出显示的内容。
?分红险的投资策略
本产品采取稳健的投资理念,根据各类资产的风险收益差异进行筛选组合,在控制风险的同时获得
长期稳定收益。投资范围主要包括政府债券、金融债券、银行存款等固定收益和股票、基金等权益
类投资工具、以及法律法规允许投资的其他投资工具。
?保单利益
产品主要的保单利益详见“保险责任”、“责任免除”、“犹豫期及退保”及“红利及红利分配”。
【犹豫期及退保】
一、犹豫期
自您签收本合同之日起,有15日的犹豫期。在此期间请您认真审视本合同,如果您认为本合同与您
的需求不相符,您可以在此期间提出解除本合同,我们将退还您所支付的全部保险费。
解除本合同时,您需要填写解除合同通知书,并提供您的保险合同及有效身份证件。自我们收到您
解除合同的通知书时,本合同即被解除,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
二、您解除合同的手续及风险
本合同成立后,您可以解除本合同,请填写解除合同通知书并向我们提供下列证明和资料:
(一)保险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