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医院高血压研究室文员招聘笔试备考题库
第一部分单选题(50题)
1、甲在公交车上盗窃他人钱包,被发现后妄图跳车逃跑,随后被群众扭送至公安机关。在审讯期间,甲迫于政策压力,主动交代了自己两年前实施抢劫的犯罪事实。甲主动交代抢劫罪的行为属于()。
A.坦白
B.自首
C.悔过
D.立功
【答案】:B
【解析】本题可根据坦白、自首、悔过、立功的定义来判断甲主动交代抢劫罪的行为性质。首先来看坦白,坦白是指犯罪分子被动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行为,其如实供述的罪行一般是司法机关已经掌握的罪行。在本题中,甲因公交车盗窃被群众扭送至公安机关,而其主动交代的是两年前实施抢劫的犯罪事实,该抢劫罪行并非司法机关已掌握的罪行,所以甲主动交代抢劫罪的行为不属于坦白。接着看自首,自首分为一般自首和特别自首。一般自首是指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特别自首是指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行为。甲因公交车盗窃被动归案后,主动交代了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自己两年前抢劫的犯罪事实,符合特别自首的构成要件,因此甲主动交代抢劫罪的行为属于自首。再看悔过,悔过通常是指犯罪嫌疑人内心对自己的犯罪行为有悔悟之意,但它并不是一个具有特定法律定义和量刑情节意义的术语,与本题判断甲的行为在法律上的性质无关,所以甲的行为不属于悔过。最后看立功,立功是指犯罪嫌疑人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行为。甲只是交代了自己曾经实施的抢劫犯罪事实,并非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或提供重要线索侦破其他案件,所以甲的行为不属于立功。综上,甲主动交代抢劫罪的行为属于自首。
2、在我国,人民法院依法行使()。
A.立法权
B.司法权
C.审判权
D.维法权
【答案】:C
【解析】这道题考查人民法院的职权。在我国,立法权由立法机关行使,我国的立法机关是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所以行使立法权并非人民法院的职能。司法权是一个较为宽泛的概念,涵盖了审判权、检察权等多项权力,并非由人民法院单独行使。人民法院作为国家的审判机关,其依法行使的是审判权,通过对各类案件的审理和判决,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法律秩序。“维法权”并非规范的法律术语,也不是人民法院的法定职权。综上,正确答案是审判权。
3、下列关于我国基本国情的表述正确的是()。
A.我国位于亚洲东部、大西洋西岸
B.我国陆地面积960多万平方千米,位居世界第三位
C.我国地形复杂,可划分为山地、盆地和平原三类
D.我国是典型的季风气候,冬季盛行偏南风,夏季盛行偏北风
【答案】:B
【解析】我国位于北半球,亚洲的东部,太平洋的西岸,所以“我国位于XX(错误表述)”这种说法是错误的。我国陆地面积位居世界第三位,仅次于俄罗斯和加拿大,该表述正确。我国地形五种类型分别为平原、高原、山地、丘陵、盆地,所以“我国地形XX(错误表述)”这种说法是错误的。我国气候有三大特点:显著的季风特色,明显的大陆性气候和多样的气候类型,且我国冬季盛行偏北风,夏季盛行偏南风,所以“我国气候XX(错误表述)”这种说法是错误的。
4、××市政府行文向上级汇报本市洪水灾情,应采用的公文种类是()
A.通知
B.通报
C.函
D.报告
【答案】:D
【解析】市政府向上级汇报本市洪水灾情,需要使用一种适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的公文种类。通知适用于发布、传达要求下级机关执行和有关单位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批转、转发公文,它主要侧重于传达要求和安排工作,并非用于向上级汇报情况,所以不适用。通报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和告知重要情况,通报重点在于传达情况、交流信息,目的多是使受文者了解相关情况,而不是单纯的向上级进行工作汇报,所以也不合适。函适用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是平行文,用于平级机关或不相隶属机关之间的沟通,而市政府与上级是上下级关系,不适合用函来汇报灾情。报告适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回复上级机关的询问。市政府将本市洪水灾情向上级进行汇报,使用报告这种公文类型最为恰当。综上所述,应采用的公文种类是报告。
5、小明今年十七周岁,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六月份与王叔签订了一份钢琴买卖合同。关于该合同的效力,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有效,小明可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B.无效,需要小明的法定代理人追认或事前同意
C.无效,小明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D.效力待定
【答案】:A
【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八条规定,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本题中小明十七周岁,且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