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秦朝的法律制度
〔公元前361年—公元前206年〕学习要求:法家思想的影响与秦代立法。秦律对社会的调整秦律的性质及社会地位
秦朝的疆域
秦兵马俑
第一节法家思想的影响与秦代立法
二、商鞅变法与秦律制定商鞅〔公元前390-前338年〕
主要法律变革:1.改法为律,制定秦律在?法经?根底上进行,增加连坐、垦草、分户、军爵等内容2.明法重刑,奖励告奸重刑轻罪,不赦不宥,刑用于将过,重赏告奸,增设酷刑3.重农抑商,奖励耕战4.剥夺旧贵族特权〔废除分封制,实行县制,剥夺奴隶主贵族特权〕
三、云梦秦简与秦律体例1975年12月,在湖北省云梦县城关睡虎地十一号秦墓开掘中,出土了大量记载秦法律令的竹简,称之为“云梦秦简〞。“云梦秦简〞共一千一百多枚,内容非常丰富,绝大局部是秦的法律令文书。秦律?法律答问??封诊式?、?为吏之道?四、秦统一法制的建立和法律形式的多样化律、令、式、法律答问、廷行事
第二节秦律对社会的调整
三、经济管理法规1、农林牧业管理法规2、手工业管理法规3、赋税徭役管理法规4、金融和商业管理法规5、商业管理法规四、刑事法律标准
第三节秦律的性质与世界地位一、秦律的性质与时代特征1.打击割据势力,坚持中央集权2.重法轻儒,厉行“法治〞3.限制奴隶制同时又一定程度维护奴隶制4.条目繁杂,缺乏系统二、秦律的立法成就1.调整范围广2.内容详细具体3.语言精确,通俗易懂4.以律为主,多种形式相互补充三、与?十二铜表法?之比较
四、司法机关体系1、皇帝控制最高司法审判权2、中央司法机关〔廷尉〕3、地方司法机关五、诉讼审判程序〔一〕诉讼程序告诉方式〔当事人或亲属揭发、官吏代表国家纠举〕告诉的限制:针对非公室告、州告告诉的程序调查与勘验
〔二〕刑名耻辱刑、财产刑、赎刑、身份刑、劳役刑、迁刑、肉刑、生命刑〔三〕罪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