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个人商铺出租合同
合同注册信息
出租方:
姓名: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
证件类型:__________
证件号码:__________
承租方:
姓名: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
证件类型:__________
证件号码:__________
物业信息
出租标的:城市个人商铺
地址:__________
建筑面积:__________
使用面积:__________
合同条款
1.租期:自__年__月__日开始,至__年__月__日止。
2.租金:每月租金为__________元,每三个月或半年需预付__________元/月的租金。
3.押金:押金为__________元,租期结束时如无任何损坏或欠款,可全额退还押金。
4.使用用途:承租方仅可将商铺用于__________,禁止将其用于其他用途。
5.装修:
(1)承租方有权对商铺进行必要的修缮和装修,须在租赁期内完成,并经出租方同意后方可进行,完成后各器具设备作为商铺公有财产归并入商铺管理。
(2)承租方对商铺进行装修,不得破坏出租方已安装的水电、燃气、通讯等设备,不得在商铺内钻孔、打洞、砸墙,不得影响商铺和其他业主的正常生活。
6.维修:
(1)出租方应对建筑结构、电力、水、渗漏等供应设施负责,并按时维修、保养。
(2)承租方应对商铺内的设施和设备负有维修、保养、更换的责任。
7.用电:
(1)承租方在使用商铺内电力设备时,必须符合消防及电力公司规定。
(2)承租方不得私接电线、增设电源、线路及设备,以及非法使用电表计量或通过其他工具相互串联盗电。
8.水费、物管费:
(1)商铺内水费和物业管理费由承租方负责缴纳。
(2)物管管理费用按照出租方或物业公司规定的标准进行计算,承租方应负担相关费用。
9.损坏和修复:
(1)承租方如造成商铺各种设施和设备损坏,应立即通知出租方或物业管理公司,并承担修复费用。
(2)承租方若未按照规定通知出租方或物业公司,出租方或物业公司有权先行维修,承租方应在维修后十日内将相应费用支付给出租方或物业公司。
10.违约责任:
(1)承租方如未能按照约定支付租金,并经出租方催告后,仍无法履行,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商铺并扣留承租方的押金。
(2)承租方如未履行合同规定,存在严重违约行为,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商铺并扣留承租方押金。
11.保密条款:
出租方及承租方应对本合同相关条款及交易信息严格保密,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12.争议解决:
本合同的签订、履行以及产生的争议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因本合同引发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附则
1.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由出租方和承租方各执一份,合同内容具有同等效力。如有争议,以出租方所持有的正本为准。
2.除本合同规定的特别事项外,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协商决定并书面确认。
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合同规定期限届满止。
出租方(盖章):
日期:
承租方(盖章):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