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HR-
劳动协议书
企业(甲方):
职员(乙方):
签署日期:
年月日
依据《中国劳动法》、《中国劳动协议法》和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正当、公开、平等、自愿基础上,协商一致,签署本协议,并共同遵守本协议所列条款。
第一章:协议双方基础情况
第一条:甲方基础情况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第二条:乙方基础情况
乙方:性别
证件号码:
户口所在地:
住址:
第二章:劳动协议期限
第三条:协议期限
固定时劳动协议
经双方约定,采取固定时限劳动协议;
协议期限约定为: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试用期为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如本协议超出期限一个月内未续订新协议,视作甲乙双方同意本协议延续六个月。如在自动续约六个月内,甲乙双方重新签署劳动协议,则本自动延续条款自动失效,双方共同确定协议延续为事先确定劳动协议期限变更。
试用期
当本协议期限不满三个月,实施本协议试用期全部条款。
在试用期间,乙方有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情形之一,属不符合录用条件,在向乙方说明后,甲方能够解除本协议:
使用假冒或伪造身份、学历等证件资料,填写及提供个人信息有任何虚假及不实内容;
未能在十五日内提供完整相关资料,原工作单位未办妥退工手续、社保关系转出手续,致使甲方无法办理录用及社会保险缴纳手续;
工作中有任何弄虚作假或渎职行为;
试用期间出勤天数不足正常应出勤天数二分之一;
不服从管理、任何经考评或评定认为乙方不能符合该职位工作要求;
因违章违纪致使甲方遭受经济损失;
试用期时间约束
试用期按国家要求实施1-3个月,任何人不得免去试用期,试用期内表现优异可申请提前转正,但最短不得少于一个月;
未经过试用期、试用期内乙方提出离职申请,须于五个工作日内办理相关工作交接。
第三章:工作内容及地点
第四条:乙方同意依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工作。
第五条:依据甲方工作要求,乙方工作区域或工作地点为武汉市。
第六条:乙方工作应达成甲方对本岗位(工种)工作任务和责任制要求,完成要求数量、质量标准。
第七条:甲方因工作需要并依据乙方实际工作能力和表现,可调整乙方工作岗位或职务。
第四章:工作时间及休息休假
第八条:甲方安排乙方实施第一个工时制度。
一、实施标准工时工作制: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出八小时,平均每七天不超出四十小时。
二、实施综累计算工时工作制:平均日和平均每七天工作时间不超出法定标准工作时间。
三、实施不定时工作制:在确保完成甲方工作任务前提下,工作和休息休假由甲乙双方协商安排。
第九条:甲方对乙方实施休假制度有国家法定节假日、年休假、婚假、丧家、产假,此休假制度根据企业规章制度实施。
第五章:劳动酬劳
第十条:薪酬发放
甲方每个月10日-15日发薪,方法采取委托第三方(银行)转账。特殊情况下,甲方可采取现金形式支付薪酬。
乙方在试用期及转正后工资以聘用信中确定之数为准。
甲方可依据乙方工作表现、岗位或职务变动、甲方经济效益等原因对乙方劳动酬劳合适调整。
第六章:社会保险及其她报销福利待遇
第十一条:甲方应依据国家和地方政府要求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并交纳相关费用,乙方应缴费用由甲方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
第十二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待遇按国家、本市相关要求实施。甲方按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乙方病假工资。
第十三条: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待遇按国家和本市相关要求实施。
第十四条:甲方能够依据本企业具体情况,依法制订内部职员福利待遇实施细则。乙方有权依此享受甲方要求福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