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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中国地质调查局发展研究中心2025年度公开招聘应届毕业生(博士研究生岗位)笔试模拟试题带答案详解.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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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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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摘要

中国地质调查局发展研究中心2025年度公开招聘应届毕业生(博士研究生岗位)笔试模拟试题

第一部分单选题(50题)

1、商品经济的基本矛盾是()

A.使用价值与价值的矛盾

B.具体劳动与抽象劳动的矛盾

C.私人(或局部)劳动与社会劳动的矛盾

D.交换价值与价值的矛盾

【答案】:C

【解析】商品经济中,生产时是私人或局部劳动,但产品需满足社会需求。当私人劳动不能转化为社会劳动,矛盾就突显出来,它是商品经济各种矛盾的根源,所以商品经济基本矛盾是私人(或局部)劳动与社会劳动的矛盾。

2、下列关于自由刑的说法,正确的是()。

A.判决拘役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B.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

C.有期徒刑最高不得超过15年

D.管制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

【答案】:B

【解析】判决拘役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并非二日。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有期徒刑在一般情形下,单一罪名最高为15年,但在数罪并罚时,总和刑期不满35年的,最高不能超过20年,总和刑期在35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25年。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而不是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综上,表述正确的为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

3、某地政府为扶持辖区内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可采取的举措是()。

A.为保证发展质量规定高新技术企业投资规模

B.派驻工作小组指导本地高新企业的运营决策

C.为高新技术企业研发新产品提供必要的支持

D.规定政府必须采购本地高新技术企业的产品和服务

【答案】:C

【解析】对于扶持辖区内高新技术企业发展,不同举措有着不同的性质和影响。政府规定投资规模不利于市场的自由竞争和企业的自主发展,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的投资规模应根据自身的战略、市场需求、资金状况等因素综合自主决定,政府不应过度干预,因此规定高新技术企业投资规模并非合适的扶持举措。政府的主要职责是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提供公共服务等,而企业的运营决策属于企业自身的经营范畴,具有专业性和自主性,政府派驻工作小组指导本地高新企业的运营决策,这种做法容易导致政府过度介入企业的微观经营活动,不利于企业按照市场规律自主发展。为高新技术企业研发新产品提供必要支持,是政府履行公共服务职能、促进产业升级的合理举措。企业研发新产品面临着技术难题、资金短缺、人才不足等诸多困难,政府可以通过提供资金扶持、搭建研发平台、组织产学研合作等方式,帮助企业降低研发成本、提高研发效率,推动企业技术创新和产品升级,从而促进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规定政府必须采购本地高新技术企业的产品和服务,这种做法违反了公平竞争的市场原则。政府采购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以确保所有符合条件的供应商都有平等参与的机会。强制采购本地企业的产品和服务,会形成地方保护主义,阻碍市场资源的有效配置,不利于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也不利于企业通过市场竞争提升自身的竞争力。综上所述,为高新技术企业研发新产品提供必要的支持是某地政府为扶持辖区内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可采取的合适举措。

4、2019年12月,徐某酒后无故打砸一店面财物,随后被公安机关查获。公安机关以寻衅滋事为由,给予徐某15日行政拘留处罚。经鉴定,被破坏财物价值达5000元。2020年1月,检察机关以徐某构成寻衅滋事罪提起公诉。以下说法错误的是()。

A.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属同一行为,法律不可进行重复评价

B.对同一违法行为,不得由行政处罚和司法处罚分别给予性质相同的评价

C.通常情况下,刑事司法在前而行政司法在后

D.徐某被行政拘留的十五日能折抵到刑期

【答案】:C

【解析】本题可从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的相关规定和程序来分析各说法的正误。-关于“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属同一行为,法律不可进行重复评价”:根据法律规定和原则,对于同一违法行为,不能因为不同的处罚类型而进行重复评价。徐某酒后打砸财物这一行为,不应既给予行政处罚又因同一行为进行重复的刑事处罚,此说法正确。-关于“对同一违法行为,不得由行政处罚和司法处罚分别给予性质相同的评价”:这体现了法律的公平性和一致性原则。行政处罚和司法处罚都是对违法行为的制裁方式,如果对同一违法行为给予性质相同的评价,会导致处罚过度,不符合法治精神,此说法正确。-关于“通常情况下,刑事司法在前而行政司法在后”:在实际处理违法犯罪行为时,通常是先由司法机关判断是否构成犯罪。如果构成犯罪,就进入刑事司法程序;如果不构成犯罪但违反了行政管理规定,才进行行政处罚。而本题中公安机关先给予了行政拘留的行政处罚,后检察机关又以构成寻衅滋事罪提起公诉,这与通常的程序不符。所以通常情况下应该是刑事司法在前,行政司法在后的说法错误。-关于“徐某被行政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