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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601226_2019_#CSR_华电重工_2019年度社会责任报告_2020-04-2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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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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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摘要

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报告期内,本公司按照国务院国资委《关于中央企业履行社会责

任的指导意见》要求,认真履行社会责任,以打造绿色、智能、安全、

高效为特色的国际一流工程系统解决方案提供商为愿景,以建立创新

绩效型、资源集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责任型企业为目标,奉行绿

色发展文化理念,确立“诚信求真、创新和谐”核心价值观,把“创

建绿色生产平台、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全面融入企业生产经营发展全

过程,在追求经济效益的同时,充分关注投资者、员工、客户、环境、

社会公益事业等利益相关者的共同利益,促进了经济和社会的协同发

展与可持续发展。2019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1.76亿元,缴纳税款

1.88亿元。

一、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体系”、“质量、

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合规管理体系”,做到生产必须

安全、产品节能环保、经营守法诚信、员工身心健康、顾客持续满意、

企业和谐发展。

(一)落实股东权益保护机制

1.2019年利润分配情况

2019年6月18日,公司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同意以2018年12月31日总股本

1

1,155,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股利0.15元

(含税),合计人民币1,732.50万元,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

度。

截至报告期末,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股权登记日为

2019年7月30日,除权(除息)日为2019年7月31日,现金红利

发放日为2019年7月31日。

2.公司内部控制完善情况

为提高企业经营活力和经营效率,公司董事会依据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组织厘清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党委会、经理层等各

类治理结构主体的职责边界,规范权力运行,修订公司《章程》、《贯

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党委会议事规则》、《总

经理工作细则》等30余项管理制度,建立“三重一大”48项事项

决策权限清单和9大类16项授权事项清单。根据《中央企业工资总

额管理办法》(国资委令第39号)、“双百企业”有关政策,建立

与劳动力市场相适应、与公司经济效益和劳动生产率相挂钩的工资总

额决定机制,制定《工资总额管理办法》。

3.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情况

以信息披露为核心,依法开展投资者管理相关工作。不断提高信

息披露质量,借助定期报告、临时公告、上证e互动平台等多种方式,

将经营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向广大投资者进行披露。

安排专人接待投资者的来电来访,在不违反信披规定的前提下,耐心

回答投资者关心的问题。参加“2019年北京辖区沪市上市公司投资

者集体接待日”活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上证路演中心”平台,

采取网络远程方式回答投资者在线提出的关于公司发展方向、业务拓

展、利润分配实施、“双百”行动等方面的问题。与上海证券交易所、

北京证监局、上市公司协会、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等监管机构保持着

2

良好沟通,及时、坦诚地回复监管机构关于公司收购关联方资产及募

投项目变更的有关问询。年内公司共召开两次股东大会,公司及时发

出了股东大会通知及相关会议资料,并提供网络投票服务,在审议重

要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

(二)依法治企规范运作

1.规范运作情况

公司依法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党委和经理层组成

的法人治理结构,形成了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管理层相

互独立、权责明确、相互协调、相互制衡的内部治理机制。同时,公

司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制定并不断完善公司章程及一系列法人治理

制度,明确了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的权责范围和工作程序,为公

司规范运行提供了制度保证。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2次股东大会、13次董事会、9次监事会、

12次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公司“三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

符合法律法规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