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报告期内,本公司按照国务院国资委《关于中央企业履行社会责
任的指导意见》要求,认真履行社会责任,以打造绿色、智能、安全、
高效为特色的国际一流工程系统解决方案提供商为愿景,以建立创新
绩效型、资源集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责任型企业为目标,奉行绿
色发展文化理念,确立“诚信求真、创新和谐”核心价值观,把“创
建绿色生产平台、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全面融入企业生产经营发展全
过程,在追求经济效益的同时,充分关注投资者、员工、客户、环境、
社会公益事业等利益相关者的共同利益,促进了经济和社会的协同发
展与可持续发展。2019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1.76亿元,缴纳税款
1.88亿元。
一、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体系”、“质量、
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合规管理体系”,做到生产必须
安全、产品节能环保、经营守法诚信、员工身心健康、顾客持续满意、
企业和谐发展。
(一)落实股东权益保护机制
1.2019年利润分配情况
2019年6月18日,公司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同意以2018年12月31日总股本
1
1,155,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股利0.15元
(含税),合计人民币1,732.50万元,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
度。
截至报告期末,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股权登记日为
2019年7月30日,除权(除息)日为2019年7月31日,现金红利
发放日为2019年7月31日。
2.公司内部控制完善情况
为提高企业经营活力和经营效率,公司董事会依据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组织厘清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党委会、经理层等各
类治理结构主体的职责边界,规范权力运行,修订公司《章程》、《贯
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党委会议事规则》、《总
经理工作细则》等30余项管理制度,建立“三重一大”48项事项
决策权限清单和9大类16项授权事项清单。根据《中央企业工资总
额管理办法》(国资委令第39号)、“双百企业”有关政策,建立
与劳动力市场相适应、与公司经济效益和劳动生产率相挂钩的工资总
额决定机制,制定《工资总额管理办法》。
3.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情况
以信息披露为核心,依法开展投资者管理相关工作。不断提高信
息披露质量,借助定期报告、临时公告、上证e互动平台等多种方式,
将经营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向广大投资者进行披露。
安排专人接待投资者的来电来访,在不违反信披规定的前提下,耐心
回答投资者关心的问题。参加“2019年北京辖区沪市上市公司投资
者集体接待日”活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上证路演中心”平台,
采取网络远程方式回答投资者在线提出的关于公司发展方向、业务拓
展、利润分配实施、“双百”行动等方面的问题。与上海证券交易所、
北京证监局、上市公司协会、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等监管机构保持着
2
良好沟通,及时、坦诚地回复监管机构关于公司收购关联方资产及募
投项目变更的有关问询。年内公司共召开两次股东大会,公司及时发
出了股东大会通知及相关会议资料,并提供网络投票服务,在审议重
要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
(二)依法治企规范运作
1.规范运作情况
公司依法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党委和经理层组成
的法人治理结构,形成了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管理层相
互独立、权责明确、相互协调、相互制衡的内部治理机制。同时,公
司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制定并不断完善公司章程及一系列法人治理
制度,明确了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的权责范围和工作程序,为公
司规范运行提供了制度保证。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2次股东大会、13次董事会、9次监事会、
12次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公司“三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
符合法律法规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