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丘一中考勤管理制度表
一、制度概述
任丘一中考勤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学校考勤管理,确保学生按时到校,提高教学质量。本制度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旨在培养学生的自律意识,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任丘一中的全体学生,包括初中部、高中部学生。教职工的考勤管理另行规定。
三、考勤时间
1.早晨:学生每天早晨7:00前到校,7:10开始上课。
2.上午:第一节课7:10开始,第二节课8:00开始,第三节课8:50开始,第四节课10:40开始。
3.下午:第五节课13:00开始,第六节课13:50开始,第七节课14:40开始,第八节课15:30开始。
4.晚自习:第七节课后进行,时间为16:30至18:00。
四、考勤规定
1.学生应按时到校,不得迟到、早退、旷课。
2.学生因病、因事不能到校,需提前向班主任请假,并办理请假手续。
3.学生请假需提供相关证明,如病假条、请假条等。
4.学生请假超过三天,需家长陪同到校办理相关手续。
5.学生请假期间,不得擅自离校,需遵守学校相关规定。
五、考勤记录
1.班主任负责记录本班学生的考勤情况,并填写考勤记录表。
2.学校教务处定期检查各班考勤情况,对违反考勤规定的学生进行通报批评。
3.学校每月对考勤情况进行汇总,对表现优秀的学生给予表彰,对违反考勤规定的学生进行处罚。
六、考勤处罚
1.迟到:第一次迟到,口头警告;第二次迟到,记过;第三次迟到,留校察看。
2.早退:第一次早退,口头警告;第二次早退,记过;第三次早退,留校察看。
3.旷课:第一次旷课,记过;第二次旷课,留校察看;第三次旷课,勒令退学。
4.请假未批准:按旷课处理。
七、考勤申诉
1.学生对考勤结果有异议,可向班主任提出申诉。
2.班主任接到申诉后,应及时调查核实,并在规定时间内给予答复。
3.学生对班主任的答复仍有异议,可向学校教务处提出申诉。
八、考勤管理责任
1.班主任负责本班学生的考勤管理,确保考勤制度的落实。
2.教务处负责全校考勤工作的监督和检查。
3.学校领导对考勤工作负总责。
九、考勤与奖惩
1.考勤成绩优秀的学生,学校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2.考勤成绩较差的学生,学校将进行批评教育,并采取相应措施。
十、附则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任丘一中教务处负责解释。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任丘一中的全体学生,无论其年级、专业或班级。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
1.初中部学生:涵盖七年级至九年级的所有学生。
2.高中部学生:涵盖高一至高三的所有学生。
3.特殊班级学生:如艺术特长班、体育特长班等。
4.交换生、借读生:在任丘一中就读的交换生和借读生,也需遵守本制度。
5.新生和老生:包括新入学的学生和在校的老生,均需遵守本制度规定。
6.在读学生:包括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的学生,均需遵守本制度。
本制度旨在确保所有学生在校期间都能遵守考勤纪律,维护学校的教学秩序和学生的学习环境。同时,教职工的考勤管理将另行制定相关规定,以确保学校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考勤时间
任丘一中的考勤时间安排如下,旨在确保学生能够按时参与课堂学习,以下为具体时间节点:
1.早晨到校时间:学生必须在每天早上7:00前到达学校,以便进行晨间活动或自习。
2.上午上课时间:第一节课于7:10开始,随后第二节课于8:00开始,第三节课于8:50开始,第四节课于10:40开始。
3.午休与下午上课:午餐及午休后,第五节课于13:00开始,第六节课于13:50开始,第七节课于14:40开始,第八节课于15:30开始。
4.晚自习时间:第七节课后,学生将进行晚自习,时间为16:30至18:00。
四、考勤规定
1.准时到校:学生必须按照规定的上课时间准时到达学校,不得迟到。迟到超过5分钟视为迟到。
2.不迟到不早退:学生应自觉遵守作息时间,不得无故迟到或提前离校。
3.请假手续:学生因病因事需要请假,需提前向班主任提出申请,并填写请假单,同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4.请假期限:病假一般不超过三天,超过三天需家长陪同到校办理手续。事假根据具体情况由班主任审批。
5.未经批准缺勤:学生未经批准擅自离校或未到校上课,视为旷课。
6.请假证明:请假学生需提供病假条、事假证明等相关材料,无正当理由未提供证明的,按旷课处理。
7.临时变更:如遇突发情况需临时变更上课时间,学生应及时通知班主任并说明情况。
8.考勤记录:班主任负责记录本班学生的出勤情况,并确保考勤记录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9.考勤公示:学校将定期公示学生的考勤情况,学生有权查询并监督自己的考勤记录。
10.考勤反馈:学校将对学生的考勤情况进行反馈,对表现良好的学生给予表扬,对违反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