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爬架标准规范
一、设计计算规范
设计依据:外爬架设计需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参考《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钢结构设计规范》(GB50017)、《冷弯薄壁型钢结构技术规范》(GB50018)、《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以及《编制建筑施工脚手架安全技术标准的统一规定》(修订稿)等标准。
计算方法:架体结构和附着支承结构按“概率极限状态法”设计计算,承载力设计表达式为γOS≤R。其中γO为结构重要性系数,取0.9;S为荷载效应;R为结构抗力。升降结构中的升降动力设备、吊具、索具,则按“容许应力设计法”进行设计计算,计算表达式为σ≤〔σ〕。这里σ为设计应力,〔σ〕为容许应力。
荷载取值:设计中荷载标准值分使用、升降及坠落三种情况确定。恒载标准值GK包括架体结构、围护设施、作业层设施以及固定于架体结构上的升降机构和其他设备、装置的自重,取值参照现行《建筑结构荷载规范》附录一。如木脚手板及竹串片脚手板,自重标准值取0.35KN/平方米。施工活荷载标准值QK涵盖施工人员、材料及施工机具等自重,取值按施工设计确定的控制荷载采用,但不得低于规定数值:结构施工按二层同时作业计算,使用状况时每层3KN/m2,升降及坠落状况时每层0.5KN/m2;装修施工按三层同时作业计算,使用状况时每层2KN/m2,升降及坠落状况时每层0.5KN/m2。风荷载标准值WK按下式计算:WK=kμsμzW0。其中k为风压折减系数,取当地基本风压值时,取0.7;μs为脚手架风荷载体型系数,根据脚手架封闭情况确定;μz为风压高度变化系数,按现行《建筑结构荷载规范》取用;W0为基本风压,使用状况按现行规范规定取用,升降及坠落状况可取0.25KN/m2。
荷载计算系数:各组成部分设计按规定计入相应荷载计算系数。如架体结构构架采用概率极限状态法设计时,使用工况计入γGγQΦ,γ′m,升降及其坠落工况计入γ1(γGγQΦ)、γ2(γGγQΦ)等。其中γG为永久荷载分项系数,一般取1.2,有利于抗倾覆验算时取0.9;γQ为可变荷载分项系数,取1.4;Φ为可变荷载组合系数,取0.85;γ′m为结构抗力调整系数,按相关规定确定;γ1、γ2为荷载变化系数,γ1=1.3,γ2=2.0。
安全系数:索具、吊具设计计算时,安全系数取值参照相关设计规范,升降机构中使用的索具、吊具安全系数不得小于6.0。升降动力设备容许荷载取值参照相关设计规范,无规定时取其额定荷载。
构件参数:受压构件长细比不大于150;受弯构件容许挠度有具体规定,如大横杆、小横杆为L/150,水平支承结构为L/200,其他受弯构件为L/300(L为构件计算跨度)。
二、构造与装置规范
架体尺寸:架体高度不应大于5倍楼层高;宽度不应大于1.2m;直线布置的架体支承跨度不应大于8m,折线或曲线布置的不应大于5.4m;整体式附着升降脚手架架体悬挑长度不得大于1/2水平支承跨度和3m,单片式的不应大于1/4水平支承跨度;升降和使用工况下,架体悬臂高度均不应大于6.0m和2/5架体高度;架体全高与支承跨度的乘积不应大于110m2。
架体结构:必须在附着支承部位沿全高设置定型加强的竖向主框架,采用焊接或螺栓连接的片式框架或格构式结构,能与水平梁架和架体构架整体作用,且不得用钢管扣件或碗扣架等组装,竖向主框架与附着支承构造之间的导向构造也不得采用此类连接方式。架体水平梁架满足承载和整体作用要求,采用焊接或螺栓连接的定型桁架梁式构造,当局部用脚手架杆件连接时,长度不大于2m并采取加强措施。架体外立面沿全高设置剪刀撑,跨度不大于6.0m,水平夹角45°~60°,并与竖向主框架、架体水平梁架和构架连成一体。悬挑端以竖向主框架为中心成对设置对称斜拉杆,水平夹角不小于45°。单片式附着升降脚手架采用直线形架体。
加强构造:在架体与附着支承构造连接处、架体转角处、架体开口处、物料平台所在跨等部位,应采取可靠的加强构造措施。
物料平台:物料平台荷载独立传递给工程结构,使用工况下确保其荷载不传递给架体。物料平台所在跨的附着升降脚手架单独升降,并采取加强措施。
附着支承构造:满足多种工况下支承、防倾和防坠落承力要求。采用一般穿墙螺栓与工程构造连接时,双螺母固定,螺杆露出螺母不少于3扣,垫板尺寸设计确定且不小于80mm×80mm×8mm。单根穿墙螺栓锚固时,具备防止扭转措施。有对施工误差的调整功能。位于建筑物凸出或凹进构造处单独设计。对附着支承构造与工程构造连接处混凝土强度要求按计算确定,且不小于C10。升降和使用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