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载无线通信终端》
第1号修改单(征求意见稿)
编制说明
1工作简况
1.1任务来源
随着智能网联汽车的快速发展,车联网技术也在汽车上得到了广泛的应用。当前主流的车联网
技术包括基于数字蜂窝移动通信,主要用于车载事故紧急呼叫、电动车远程监控、辅助驾驶、高级
自动驾驶等多个领域。GB/T43187-2023《车载无线通信终端》自发布实施以来有效地提升了车载
无线通信终端技术水平,为提升智能网联技术应用提供有力的技术保障,并被GB45672-2025《车
载事故紧急呼叫系统》等标准所引用。
在实施过程中,车载无线通信终端的产品形态发生了改变,除天线外置的分体式终端外,出现
了天线内置的一体式终端形态,因此,需要对标准要求和试验细则进行补充修订,故提出对GB/T
43187-2023进行修改的申请。
1.2主要起草单位和工作组成员
主要起草单位: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工作组成员:朱彤、李铮、赵肖龙等。
1.3主要工作过程
根据汽标委汽车电子与电磁兼容分标委工作要求,起草单位研究提出了GB/T43187-2023《车载
无线通信终端》第1号修改单(征求意见稿),并提交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公示征求意见。
2标准编制原则和主要内容
本修改单的编排格式按照GB/T1.1-2020给出的规则进行起草。内容以适应国内汽车产业管理
和发展现状、保持相关标准的协调性为原则。
本修改单修改内容如下:
一、修改5.1.5的规定
原文为:
终端应具有备用天线,且备用天线应至少支持表1中4G所有频段,避免因外置天线的通信
功能失效。若车辆配备了相同作用的备用天线,应视为满足要求。
注:安装在车顶处的智能天线终端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修改为:
终端应具有备用天线,且备用天线应至少支持表1中4G所有频段,避免因外置天线的通信
功能失效。若车辆配备了相同作用的备用天线,应视为满足要求。
注:天线内置的一体式终端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二、新增6.1.6的规定
新增:
6.1.6样品准备
在DUT与测试仪表直连的测试中,若DUT为天线内置的一体式终端,送检时需由生产企业
对DUT进行必要的改造,为测试提供临时射频接头,使DUT可以与测试设备相连。该改造不应影响
DUT的车规性能要求,且应由供需双方确认。
三、修改5.3.1.5.3的规定
原文为:
按照6.4.1.5.3进行试验,试验后,终端应满足5.2的要求。
修改为:
按照6.4.1.5.3进行试验,试验后,终端应满足5.2的要求。
不适用于仅安装在未装配低压发电机车辆的DUT。
四、修改5.3.1.7的规定
原文为:
按照6.4.1.7进行试验,试验后,终端应满足5.2的要求。
修改为:
按照6.4.1.7进行试验,试验后,终端应满足5.2的要求。
不适用于仅安装在未装配低压发电机车辆的DUT。
五、修改单的实施日期建议
本修改单建议发布即实施。
3主要试验(或验证)情况分析
本修改单不涉及试验。
3采用国际、国外标准情况以及与国际、国外标准对比情况
本修改单不涉及采标。
4标准涉及的专利情况
本修改单不涉及专利。
5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对产业发展的作用
本修改单可以覆盖更多的产品形态,同时更好地指导相关试验的开展。
6在标准体系中的位置,与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的协调性
本修改单在标准体系中的位置与原标准一致。
本修改单与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无抵触。
7重大分歧意见的处理经过和依据
本修改单无重大分歧意见。
8标准性质的建议说明
建议其性质仍为推荐性标准。
9贯彻标准的要求和措施建议
本修改单建议发布即实施。
10废止现行相关标准的建议
无相关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