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调兵山市招聘临床医师(10人)模拟试卷
第一部分单选题(80题)
1、在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进程中,M市持续落实“治霾十条”以及大气污染防治“650”工程,开展夏季臭氧和秋冬季重污染天气防治攻坚行动,推动空气质量改善;持续推进“治水十条”与水污染防治“626”工程,开展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持续推进市内河流域水生态治理,完成城市建成区外黑臭水体治理。M市践行了()的科学发展观。
A.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
B.坚持城乡协调发展
C.坚持可持续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D.坚持改革开放,统筹推进各方面改革
【答案】:C
【解析】题目中M市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包括大气污染防治和水污染防治等工作,重点在于生态环境的治理和保护。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主要强调大力发展经济,将经济发展作为首要任务,与题目中突出的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内容不相关。城乡协调发展侧重于缩小城乡之间在经济、社会、生活等方面的差距,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并非题目所体现的主要内容。可持续发展强调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要求在发展过程中充分考虑生态环境保护,实现人与自然的共生共荣。M市开展的大气和水污染防治等工作,正是秉持可持续发展理念,致力于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体现。推进各方面改革着重于对经济、政治、文化等各个领域的体制机制进行变革和完善,与题目聚焦的生态环境治理不契合。因此,该题体现的是坚持可持续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2、“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工作方法和领导方法同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的哪个原理完全一致?()
A.从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
B.从实践到认识,从认识到实践
C.从理性认识回到实践
D.从认识到实践,从实践到认识
【答案】:B
【解析】“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意思是将群众在实践中获得的分散的、无系统的意见集中起来,经过研究,化为集中的、系统的意见,这相当于从实践中获取认识的过程;然后再把这些集中的、系统的意见拿到群众中去宣传解释,使之化为群众的实际行动,并在群众的实践中检验这些意见是否正确,这相当于将认识应用到实践中去。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认为,认识的辩证过程是从实践到认识,再从认识到实践。先通过实践获取感性认识,进而上升到理性认识,这是从实践到认识的过程;然后用理性认识去指导实践,这是从认识到实践的过程。“从群众中来”对应从实践到认识,“到群众中去”对应从认识到实践,与从实践到认识,从认识到实践的原理完全一致。从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只是认识过程的一个阶段,没有完整涵盖“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全过程。从理性认识回到实践只强调了认识到实践这一环节,不全面。而从认识到实践,从实践到认识的顺序与正确的认识辩证过程顺序不符。所以“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工作方法和领导方法同从实践到认识,从认识到实践的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原理完全一致。
3、甲系某法院刑庭法官,在审理乙诈骗案时,收受乙亲属价值15万元的财物,在乙并不具备从轻处罚情节的情况下对其从轻处罚。关于甲的行为,正确的是()。
A.应该按受贿罪定罪处罚
B.应该按徇私枉法罪定罪处罚
C.应该按照受贿罪和徇私枉法罪数罪并罚
D.应该按受贿罪,徇私枉法罪择一重罪处罚
【答案】:D
【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规定,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构成徇私枉法罪。司法工作人员收受贿赂,有前款行为的,同时又构成本法第三百八十五条规定之罪(受贿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本题中,甲作为法院刑庭法官,属于司法工作人员,其收受乙亲属财物价值15万元,构成受贿罪;同时在乙不具备从轻处罚情节的情况下对乙从轻处罚,属于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构成徇私枉法罪。因此,对于甲的行为应按受贿罪、徇私枉法罪择一重罪处罚。
4、国民收入在物质生产部门所进行的分配是()。
A.初次分配
B.再分配
C.按劳分配
D.按要素分配
【答案】:A
【解析】初次分配是国民收入在物质生产部门进行的分配。在物质生产领域,企业作为生产经营主体,将国民收入在与物质生产有直接联系的各方面进行分配,比如劳动者获得工资等劳动报酬,企业获得利润用于扩大再生产等,所以它是在物质生产部门进行的分配。再分配是在初次分配结果的基础上,政府通过税收、社会保障、转移支付等手段,在全社会范围内进行的再次分配,侧重于促进社会公平等目标,并非在物质生产部门内进行的分配。按劳分配是公有制经济中个人消费品分配的基本原则,强调按照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数量和质量进行分配,它是分配制度的一种具体方式,不是国民收入在物质生产部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