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文件名称:法医学课件:高温与低温损伤.pptx
文件大小:68.3 KB
总页数:10 页
更新时间:2025-06-29
总字数:约1.63千字
文档摘要

高温与低温损伤

高温与低温损伤第一节烧伤与烧死一、烧伤程度评定(一)烧伤的深度分级及病理学改变烧伤的深度与面积是进行烧伤严重程度评定的两个主要方面。而烧伤深度主要与烧伤的温度、时间成正比,临床中目前普遍采用三度四分法进行评定,而法医学中还常出现尸体炭化的情况,故在法医学中采用四度法评定。(二)烧伤面积估算一般认为烧伤面积比烧伤深度对人体的影响更为明显,当II度烧伤面积超过1/2体表面积或III度烧伤面积超过1/3体表面积时即可引起死亡。目前,估计烧伤面积采用较多的是中国九分法和手掌法。

高温与低温损伤第一节烧伤与烧死二、烧死尸体的一般征象(一)烧死尸表征象(二)烧死内部器官改变

高温与低温损伤第一节烧伤与烧死三、火场尸体的法医学鉴定(一)明确死亡原因(二)分析死亡性质(三)个人识别

高温与低温损伤第二节中暑死一、体温调节与中暑正常人体温一般恒定在37℃左右,是通过人体下丘脑体温调节中枢的作用,使产热与散热之间达到动态平衡,以适应不同的环境,保持体温恒定。人体产热除主要来自于体内氧化代谢过程中产生的基础热量外,肌肉收缩产生的热量亦是主要来源。外界环境在通常温度时(15℃~25℃),人体主要依靠辐射、传导、对流、出汗蒸发、排泄等途径散热,其中辐射散热最多(60%),其次是蒸发(25%)和对流(12%),少量为传导(3%)。而当环境温度高于皮肤温度时,人体散热只能靠出汗及皮肤和肺泡表面的蒸发、大小便排泄。人体的散热还通过循环血流将深部组织的热量带至皮下组织,通过扩张的皮肤血管散热,因此,皮肤血管扩张和经皮肤血管的血流越多,散热越快。儿童的体温调节能力相对较弱,伴随年龄增长,其汗腺数量逐渐增加;婴儿不会出现寒颤,伴随着神经系统的发育成熟其体温调节能力才逐渐完善。人体于60岁后,体温调节能力开始下降,主要表现在出汗、血管反应、寒颤、交感神经的功能下降,同时基础代谢率也开始下降。这些因素使得婴幼儿、老年人对环境温度变化更敏感。

高温与低温损伤第二节中暑死二、中暑死亡的尸体征象及法医学鉴定由于尸体热量散发慢,故尸冷发生迟缓;尸斑出现早而显著,呈暗红色;腐败出现早,并易波及全尸,但有明显脱水者除外。皮肤发红,触之温度较高且干燥,有时可见出血点。内部器官显著淤血、水肿,多个器官如脑、脑膜、肺、心包膜及心内膜等见广泛性点状出血。光镜下主要表现为神经细胞坏死,主要在大脑、小脑皮质,特别是小脑浦肯野氏细胞消失。

高温与低温损伤第三节冻伤与冻死一、冻伤程度评定(一)冻伤的深度及病理学改变(二)冻伤的面积

高温与低温损伤第三节冻伤与冻死二、冻伤的死亡机制与过程冻伤的发生与地理、环境因素和个人身体因素具有密切关系。气温寒冷是冻伤或冻死的主要条件,冻死常发生在寒冷地区或冬、春低温季节,必须注意的是,有时气温在0℃以上,但御寒衣物不足时,暴露时间过长也会导致冻死;风可以加速热的散失,风速与体温下降成正比关系;由于水的导热能力是干燥空气的25倍,水中散热比同样温度的干燥空气中散热明显加快,正常人浸在0℃的水中,只要半小时即可冻死,但在同样温度的空气中可生存数小时。

高温与低温损伤第三节冻伤与冻死三、冻死的法医学检验(一)冻死尸表征象(二)冻死内部器官改变

高温与低温损伤第三节冻伤与冻死四、冻死的法医学鉴定与高温致死的法医学鉴定原则类似,冻死的法医学鉴定也应该在进行全面系统尸体检验、毒物检测,并排除机械性损伤、中毒、疾病死亡后,结合地域、环境、气候,以及案情、个体情况等因素进行综合分析判断。冻死一般发生在寒冷地区及高原地带,常见于冬春季节。勘查现场时,应详细调查当时的气象资料,记录现场温度与湿度。还有就是长时间被关在冷冻库中的人也可被冻死。冻死者表现出的苦笑面容、反常脱衣现象、鲜红色尸斑、冻伤、胃黏膜出血斑及髂腰肌出血等,对确定冻死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