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11.040.99
CCSC30
63
青海省地方标准
DB63/TXXXX—2025
省级医疗器械现场抽样技术规范
(报批稿)
2025-XX-XX发布2025-XX-XX实施
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63/TXXXX—2025
目次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4抽样原则1
5抽样准备1
5.1抽样方案1
5.2抽样人员1
5.3抽样文件及设备1
6现场过程1
6.1现场抽样2
6.2信息录入2
6.3封样2
7样品贮运2
8特殊情况2
附录A(规范性)医疗器械抽样记录及凭证3
附录B(规范性)医疗器械抽样封签5
I
DB63/TXXXX—2025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青海省药品检验检测院、青海省药品监督管理局、青海省药品审评核查中心、青
海雪上云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中检(西南)计量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牛雯、张敏娟、续晨帆、陈鹏、王宸、刘海青、孙晓宁、余朝霞、陈岳蓉、龙
存林、雷迪、陈兴莉、耿晓宁、金睿、李子安、唐志坚、任戬、陈宇、赵志杰、张宏涛、张新翊。
本文件由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实施。
II
DB63/TXXXX—2025
省级医疗器械现场抽样技术规范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省级医疗器械现场抽样技术规范的抽样原则、抽样准备、现场过程等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和使用环节开展的现场抽样工作。
2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文件没有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本文件没有需要界定的术语和定义。
4抽样原则
4.1规范性:抽样机构应建立与抽样工作相适应的质量管理体系,实施抽样过程规范有序。
4.2合规性:抽样工作应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要求。
4.3科学性:基于统计学原理确定抽样数量及抽样过程中的随机原则。
4.4可溯性:完整记录被抽检样品的信息并按照规范封样储运。
5抽样准备
5.1抽样方案
抽样机构在实施抽样前应制定详细的抽样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