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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涉嫌信披违规!连亏3年的锦盛新材被证监会立案调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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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06-29
总字数:约2.51千字
文档摘要

涉嫌信披违规!连亏3年的锦盛新材被证监会立案调查

2025年6月27日晚,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盛新材”,证券代码:300849)发布公告称,6月2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1120250021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同时锦盛新材表示,立案调查期间,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各项工作,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目前,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均正常开展,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

正常情况下,信息披露违规被立案后,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会进行调查。此阶段主要是收集证据,查明事实,以确定是否存在信披违规行为。调查时间因案件复杂程度而异,可能需要数月甚至更长时间。

信披违规立案如何处理

如果经过调查,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认定存在信披违规行为,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作出处罚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按照本法规定报送有关报告或者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五十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二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组织、指使从事上述违法行为,或者隐瞒相关事项导致发生上述情形的,处以五十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二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信息披露义务人报送的报告或者披露的信息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一百万元以上一千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五十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组织、指使从事上述违法行为,或者隐瞒相关事项导致发生上述情形的,处以一百万元以上一千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五十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违规信批的原因

1、?内部监控不足?:上市公司在内部监控方面存在问题,导致信息披露的准确性和真实性无法得到保障。这包括财务报表中的错误、遗漏重要信息、错误使用会计处理方法等。

2、?与实控人相关信披违规?:有些上市公司与实际控制人相关的信披违规案件较多,实际控制人利用信息优势进行不当操作,损害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

3、?缺乏主动性和滥用自愿性披露?:一些上市公司缺乏信息披露的主动性,甚至滥用自愿性披露来“蹭热点”,误导投资者。?

4、?中介机构服务能力不足?:中介机构在信息披露过程中的服务能力有待提高,未能有效监督和协助上市公司遵守信息披露规定。?

5、?资金占用和财务造假?:大股东非经营资金占用、未按时披露年度报告、财务造假等问题也是信披违规的常见原因。

6、涉嫌短线交易:上市公司或其相关人员在信息披露过程中,涉及短线交易的行为。短线交易通常指上市公司大股东、高管等在特定时间内买卖本公司股票的行为,这种行为可能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和交易所的规定,导致信息披露不准确或存在重大遗漏。

7、?其他违规行为?:包括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违规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等行为,这些都会影响信息披露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需要指出的是,经营稳健、业绩良好的企业通常具备更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公司治理结构规范,中介机构履职尽责,其信息披露质量整体较高。即便出现个别信息披露问题,也往往能够及时纠正,对市场影响有限,不易引发股价剧烈波动或造成投资者重大损失。

最近三年持续亏损

公开资料显示,锦盛新材成立于1998年,于2020年7月10日登陆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代码:300849),是一家专业从事亚克力容器研发、设计与生产的企业,业务涵盖模具制造、注塑成型、烫印涂装及成品组装等全产业链环节。公司长期服务于欧莱雅、雅诗兰黛、百雀羚、韩束、丸美、温碧泉、卡姿兰等国内外知名化妆品品牌。

然而,自2022年起,锦盛新材陷入持续亏损。财报数据显示,2022年至2024年,公司营收虽从2.43亿元逐年增长至3.33亿元,但因海外市场收缩、产能利用率不足导致成本承压,同期归母净利润分别亏损2250.95万元、2387.49万元和2264.75万元,三年累计亏损超6900万元。

锦盛新材不尽如人意的业绩,引发了众多投资者的高度关注。许多投资者纷纷提出疑问,诸如“2022年以来就一直在亏损,原因是什么?公司有什么举措能摆脱亏损,提升盈利状况吗?”、“公司近几年经营业绩一直徘徊在亏损边缘,公司二级市场股价更是连续几年长期低迷,低位横盘,远落后于行业平均股价均值涨幅,犹如僵尸股,有损公司形象。对于此现状贵公司管理层有何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