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实务
第七章;教学目的:
1、了解进出口商品报验的范围、程序、标准、方法和要求,不可抗力和仲裁的含义
2、熟悉争议的处理方法、不可抗 力事故的认定、范围和处理方法
3、熟悉仲裁的相关规那么和法律后果
4、掌握索赔的方法
5、掌握索赔条款、不可抗力条款和仲裁条款的订立方法
教学重点:检验权装船前检验;第一节商品检验与检疫
第二节索赔
第三节仲裁
第四节不可抗力;第一节商品检验与检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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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2、我国的商品检验机构;三、检验的时间和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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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四〕装运港检验重量、目的港检验品质;四、检验证书及其作用;;五、我国进出口商品的检验;〔二〕检验依据;〔三〕我国商检的检验程序;2、进口商品的检验程序:
;;一、内容
商品检验、价格比较、合法性审查、海关资料的核查
二、证书
清洁报告书
不可议付报告书;出口公司;实例分析:
巴基斯坦来证规定要求受益人提交“由SGS检验证书〞,办理手续如下:;第二节争议、违约与索赔;四、罚金或违约金条款
一般适用于迟延交货、延期接货、拖延开立L/C、拖延付款等,并不以造成损失为前提
数额以约定为主,分惩罚性和补偿性两种;意外事故;一、定义
1、意外事故必须是签约后发生的;
2、意外事故不是当事人疏忽或成心行为造成的;
3、意外事故是当事人无法预见、无法预防、无法防止、无法克服的
二、不可抗力条款的规定:
〔一〕性质与范围:自然力量、社会原因
〔二〕规定方法;〔三〕法律后果及处理原那么;〔三〕不可抗力的通知;〔四〕不可抗力的证明;〔五〕不可抗力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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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某年,我国A公司与英国B公司成交小麦100公吨每公吨CFRLondon400英镑,总金额为40000英镑,交货期为当年5月~9月份。签约后,A公司购货地发生水灾,于是我方以不可抗力为由,要求免除交货责任。但对方回电拒绝。;不可抗力事由发生后,带来两种后果,解除合同与延迟履行。本例中,合同中小麦并非特定产地产品,某一产地发生水灾可以从其它产地调集,所以A无法要求免除交货义务。;第四节仲裁(arbitration);二、仲裁协议的形式和作用
〔一〕形式:争议发生前后订立
〔二〕作用;三、仲裁条款的内容
〔一〕仲裁地点:
通常有:本国/对方国家/第三国
〔二〕仲裁机构:临时机构和常设机构
〔三〕仲裁规那么
〔四〕仲裁裁决的效力:终局性的
〔如向法院提出异议,仅限于程序方面〕
〔五〕费用承担
注:仲裁条款一定要具体。;四、仲裁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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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