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生物学理论
犯罪生物学理论【学习任务一】犯罪人类学理论一、概述犯罪人类学主要利用体质人类学的理论和方法对犯罪人进行研究,试图用犯罪人异常的体质特征来说明犯罪产生的原因。其实,人类早在古希腊时代就开始了生理特征与犯罪之间关系的探讨。被西方尊为“医学之父”的古希腊著名医生希波克拉底(Hippocrates)就曾认为,人的身体的形状可以显示其人格特征。16世纪,意大利自然哲学家波尔塔(GiambattistadellaPorta)创立“人类观相术”,并用它来研究犯罪问题。然而,真正运用科学的方法对犯罪人身体进行观察、测量与解剖的开创者,当属19世纪意大利的医生、精神病学家、犯罪学家龙勃罗梭。
犯罪生物学理论【学习任务一】犯罪人类学理论二、龙勃罗梭的人类学理论犯罪人类学的杰出代表应当首推龙勃罗梭。他对现代犯罪学的诞生和发展做出了杰出贡献,被许多西方犯罪学家称为“生物实证主义学派的创建之父”(thefoundingfatherofthebiologicalpositivistschool)“犯罪学之父”“现代犯罪学之父”等。
犯罪生物学理论【学习任务一】犯罪人类学理论三、其他学者的人类学理论(一)格林的研究为了检验龙勃罗梭的理论,作为监狱医生的格林从1902年开始,先后测量了4000名英国男性罪犯,这些罪犯全部都是累犯,并将他们与大学生、中小学生、大学教授、军人以及医院里的病人等非犯罪人进行比较,测定每个人的37类生理特征和6种心理特征。格林发现监狱罪犯与正常人在37类生理特征上并没有明显差异。37类生理特征中,只有6类与犯罪类型相关,相关系数在015以上;同时,犯罪的轻重程度与所检查的身高、眼距(两眼之间的宽度)、头部圆周长、体重等生理特征无关。因此,他坚决反对犯罪人身体类型(physicalcriminaltype)的观点,对龙勃罗梭的生来犯罪人学说提出了挑战。
犯罪生物学理论【学习任务一】犯罪人类学理论三、其他学者的人类学理论(二)胡顿的研究美国哈佛大学人类学家和犯罪学家胡顿,是继英国犯罪学家格林之后重要的犯罪人类学研究者,也是格林的主要批评者。为了证明龙勃罗梭犯罪人类学理论的真实性,从1926年开始,胡顿主持进行了长达12年的哈佛研究,先后对17077人进行了人体测量,其中的3203人是普通市民,其余的都是犯罪人。胡顿在研究中对每个研究对象进行了多达107项左右的人体测量,并比较犯罪人与普通市民的身体差异。
犯罪生物学理论【学习任务二】现代遗传生物学理论一、家族研究家族研究基于这样一个假设:如果犯罪倾向具有遗传性,那么有犯罪记录的父母的子女就比一般家庭的子女更有可能犯罪。有些学者希望能够通过罪犯家族史的研究来证明这个假设。这方面有影响的早期研究主要是,美国社会学家理查德·达格代尔(RichardLDugdale)对纽约朱克(Juke)家族的考察。
犯罪生物学理论【学习任务二】现代遗传生物学理论二、孪生子研究孪生子研究是探讨遗传因素与犯罪之间关系的一个重要方法。生物学和遗传学的研究表明,孪生子有同卵孪生和异卵孪生之分。同卵孪生子由一个受孕的卵子分裂而成,两个孪生子被认为具有相同的遗传基因;异卵孪生子由两个卵子与两个精子分别同时受孕而成,两个孪生子存在较大的遗传差异,他们之间的关系与一般的兄弟姐妹之间的关系相同。因此,人们假设,同卵孪生子之间由于遗传上的相似性,他们的行为表现具有较多的相似性和较高的一致性;异卵孪生子之间由于遗传上的差异性,他们的行为表现具有较大的差异性和较低一致性。一些医学方面的研究似乎也证实了这种假设。这使得人们进一步相信:孪生子之间在行为方面的相似性,主要是由遗传造成的。
犯罪生物学理论【学习任务二】现代遗传生物学理论三、性染色体异常研究20世纪50年代开始,人们又发现了一个研究遗传与犯罪之关系的新方法,即研究性染色体异常者的行为。染色体(chromosome)是指细胞有丝分裂时出现的、易被碱性染料感染着色的丝状或棒状小体。它由核酸和蛋白质组成,是遗传的主要物质基础。染色体有两种类型:性染色体与常染色体。性染色体决定遗传的性别;常染色体控制除性别遗传之外的所有遗传特征。在正常情况下,人体细胞有46条(23对)染色体,其中44条(前22对)是常染色体,2条(第23对)是性染色体。正常男性的两条性染色体是一个X染色体和一个Y染色体,其结构为“XY”;正常女性的两条性染色体是两个X染色体,即“XX”。
犯罪生物学理论【学习任务二】现代遗传生物学理论四、养子女研究为了克服家族研究无法将先天遗传因素与后天环境因素的影响区分开来这一困难,一些学者进行了养子女研究。这种研究的逻辑推理是,由于养子女出生后与养父母生活在一起,因此,如果养子女的犯罪情况与其生父母相似或者有很高的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