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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2025年广东汕头市潮阳区事业单位招聘博(硕)士研究生40人笔试模拟试题含答案详解.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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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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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摘要

2025年广东汕头市潮阳区事业单位招聘博(硕)士研究生40人笔试模拟试题

第一部分单选题(50题)

1、汽油和汽车属于互补商品,当汽油价格上涨时,汽车的销量()。

A.下降

B.上升

C.不变

D.可能上升也可能下降

【答案】:A

【解析】互补商品是指两种商品必须互相配合,才能共同满足消费者的同一种需要。汽油和汽车属于互补商品,消费者在购买和使用汽车的过程中需要消耗汽油。当汽油价格上涨时,消费者使用汽车的成本会增加。基于成本考量,部分消费者会减少对汽车的需求,进而导致汽车销量下降。所以本题正确答案是汽油价格上涨时汽车销量下降。

2、在货币工资不变的情况下,随着物价水平上升,实际货币供给量_____。

A.增加

B.减少

C.不变

D.不能确定

【答案】:B

【解析】实际货币供给量等于名义货币供给量除以物价水平。在货币工资不变即名义货币供给量不变时,物价水平上升,根据公式可知实际货币供给量会减少。

3、下列不属于行政公文的是()。

A.命令

B.通知

C.计划

D.意见

【答案】:C

【解析】行政公文是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具有法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文书。命令是法定行政公文的一种,是国家行政机关及其领导人发布的指挥性和强制性的公文。通知也是行政公文中使用频率较高的一种,适用于发布、传达要求下级机关执行和有关单位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批转、转发公文。意见同样属于行政公文,可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而计划是对未来一定时期内的工作、学习、生产等活动进行预先安排的文种,它不是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活动中按照特定规范和程序形成的具有法定效力的行政公文。所以不属于行政公文的是计划。

4、十四五规划提出要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意味着要着力打通国内生产、分配、流通、消费各个环节,发挥我国超大规模市场优势,将满足国内需求作为经济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这其中体现的哲学道理是()。

A.发展的实质是新生事物的产生和旧事物的灭亡

B.外因是事物发展的根据

C.内因对事物发展起决定作用

D.内因通过外因起作用

【答案】:C

【解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强调着力打通国内生产、分配、流通、消费各个环节,发挥中国超大规模市场优势,以满足国内需求作为经济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这突出了国内自身因素对经济发展的重要性。在哲学中,内因是事物发展的根本原因,对事物发展起决定作用。题目中强调国内循环,就是重视内因在经济发展中的决定性作用。发展的实质是新生事物的产生和旧事物的灭亡,但题干中并未体现新旧事物更替的相关内容。外因是事物发展的条件,而不是根据,事物发展的根据是内因。同时,是外因通过内因起作用,而不是内因通过外因起作用。

5、在伊拉克战争期间,美军率先向伊拉克的重要城市发射了用于破坏电力设施的石墨炸弹。请问,该石墨炸弹利用了石墨的()。

A.导热性

B.导电性

C.润滑性

D.耐高温性

【答案】:B

【解析】这道题主要考查对石墨性质及应用的理解。在伊拉克战争中,美军使用石墨炸弹破坏伊拉克重要城市的电力设施,其原理是利用了石墨某一特定性质,使电力系统陷入故障。石墨具有多种性质,如导热性、导电性、润滑性、耐高温性等。导热性是指物质传导热量的能力,这一性质与破坏电力设施并无直接关联,不能通过导热性来破坏电力系统。润滑性主要用于减少物体之间的摩擦,对于破坏电力设施没有实际作用。耐高温性指材料在高温环境下仍能保持稳定性能,同样与破坏电力设施没有直接联系。而导电性是指物体传导电流的能力,当石墨炸弹爆炸后,石墨会形成大量的石墨丝,这些石墨丝具有良好的导电性,一旦附着在电力设施上,会使电路发生短路,从而导致电力系统瘫痪,有效地破坏电力设施。所以,美军使用石墨炸弹破坏电力设施利用的是石墨的导电性。

6、《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共()编。

A.五

B.六

C.七

D.八

【答案】:C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共七编,依次为总则编、物权编、合同编、人格权编、婚姻家庭编、继承编、侵权责任编,以及附则。所以正确答案是七编。

7、黄某在从某商场窃取货物并离开后,商场发觉货物被盗并报案。黄某看到警察到达现场,因心生恐惧便将所窃货物偷偷放回。黄某的行为()。

A.属于犯罪中止

B.属于犯罪既遂

C.属于犯罪未遂

D.不构成犯罪

【答案】:B

【解析】该案例涉及判断黄某盗窃行为的犯罪形态。犯罪中止是指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行为。但在本题中,黄某已经完成盗窃行为并离开了现场,其将货物放回的行为是在盗窃既遂之后实施的,并非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