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一、前言
为确保消防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性,根据《消防法》、《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娄底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消防工程验收方案。
二、验收范围
1.娄底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各类建筑消防工程;
2.娄底市行政区域内各类建筑消防设施的安装、维修、改造工程;
3.娄底市行政区域内各类建筑消防设施的性能检测、评估、维修保养等技术服务。
三、验收组织
1.成立娄底市消防工程验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消防工程验收工作的全面领导和协调;
2.成立消防工程验收专家组,由消防、建筑、电气、给排水等领域的专家组成,负责消防工程验收的具体实施;
3.各级消防部门、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相关单位应按照职责分工,积极配合消防工程验收工作。
四、验收程序
1.建设单位在消防工程完工后,向消防部门提出验收申请;
2.消防部门接到验收申请后,组织验收专家组对消防工程进行现场验收;
3.验收专家组对消防工程进行审查,提出验收意见;
4.消防部门根据验收意见,出具消防工程验收合格证书或不合格通知书;
5.对不合格的消防工程,由建设单位整改后重新申请验收。
五、验收内容
1.消防工程设计是否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和规范;
2.消防工程施工质量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3.消防设施设备安装是否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和规范;
4.消防设施设备性能是否达到设计要求;
5.消防工程档案资料是否齐全、完整。
六、验收标准
1.消防工程设计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等相关国家标准;
2.消防工程施工质量应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等相关国家标准;
3.消防设施设备安装应符合《消防设施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6)等相关国家标准;
4.消防设施设备性能应符合《消防设施设备产品性能试验方法》(GB/T51328)等相关国家标准;
5.消防工程档案资料应符合《建设工程档案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
七、验收方法
1.审查消防工程设计文件、施工图、施工记录、检验报告等资料;
2.检查消防设施设备安装质量,包括安装位置、高度、间距、连接方式等;
3.检查消防设施设备性能,包括消防水池、消防泵、消防喷淋、火灾报警系统等;
4.检查消防工程档案资料,包括设计文件、施工图、施工记录、检验报告等。
八、验收时限
1.消防工程验收时限为自验收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2.对不合格的消防工程,整改完成后重新申请验收,验收时限为自整改完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九、验收纪律
1.验收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验收标准,确保验收工作的公正、公平、公开;
2.验收人员不得接受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相关单位的任何馈赠、宴请、旅游等不正当利益;
3.验收人员应保守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不得泄露验收过程中的相关信息。
十、附则
1.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本方案由娄底市消防部门负责解释。
娄底市消防工程验收工作领导小组
二〇二三年一月一日
第2篇
一、项目背景
为确保娄底市某建筑项目的消防安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项目需进行消防工程验收。为确保验收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验收方案。
二、验收范围
1.建筑物主体结构、装饰装修工程;
2.消防给水系统;
3.消防喷淋系统;
4.消防报警系统;
5.消防疏散指示系统;
6.消防疏散通道;
7.消防电梯;
8.消防设备设施;
9.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及人员培训。
三、验收标准
1.符合国家及地方消防法规、规范、标准;
2.消防工程设计与施工质量符合设计文件要求;
3.消防设施设备功能完善,性能稳定;
4.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健全,人员培训到位。
四、验收组织
1.成立验收领导小组,负责验收工作的全面领导和协调;
2.领导小组下设验收工作组,负责具体验收工作;
3.验收工作组下设验收小组,负责具体验收项目的检查。
五、验收程序
1.验收申请:建设单位向消防主管部门提交验收申请,并附具相关资料;
2.审查资料:消防主管部门对建设单位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查,确认是否符合验收条件;
3.验收通知:消防主管部门向建设单位发出验收通知,明确验收时间、地点及验收要求;
4.验收实施:验收小组按照验收标准对消防工程进行现场检查;
5.验收结论:验收小组根据检查情况,形成验收结论,并提交验收领导小组;
6.验收报告:验收领导小组对验收结论进行审核,形成验收报告,提交建设单位。
六、验收内容
1.消防工程图纸审查:审查消防工程设计图纸是否符合国家及地方消防法规、规范、标准;
2.消防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