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教职工职业道德行为规范
一、热爱幼教事业
对幼教事业满怀热忱,将其视为终身追求的崇高职业,树立坚定的职业信念和自豪感。
真心喜爱每一位幼儿,尊重幼儿的人格和权利,建立平等、和谐、亲密的师幼关系,让幼儿在关爱中茁壮成长。
秉持“一切为了孩子”的教育观念,将幼儿的发展和需求置于首位,竭尽全力为幼儿创造良好的成长环境。
二、贯彻教育法规与标准
深入学习并努力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等相关法规和标准,确保教育教学活动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积极创设适宜幼儿发展的教育环境,丰富教育资源,为幼儿提供充足的活动与表现的机会和条件,激发幼儿的潜能和创造力。
三、提升服务质量
树立良好的服务意识,以微笑和周到的服务对待每一位家长和幼儿,让家长感受到幼儿园的温暖与关怀,让幼儿在园里感受到家的温馨。
正确使用教师用语,与家长交流时要有热心,对待孩子要有爱心,用亲切、温和的语言引导幼儿,促进幼儿的身心健康发展。
以优质的服务赢得家长对幼儿园的信任和放心,让孩子在幼儿园里度过快乐、充实的每一天。
四、履行工作职责
服从工作分配,对工作任务不推诿、不挑剔,以积极的态度承担起岗位责任。
坚守工作岗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做到尽心尽力、尽职尽责,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按时、高质量地完成。
勇于承担工作中的困难和挑战,努力克服困难,不断提升工作能力和水平,为幼儿园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五、促进团队团结
团结同志,相互尊重、理解和支持,建立和谐的同事关系。
不利于团结的话坚决不说,积极传播正能量,营造积极向上的工作氛围。
遇到问题和矛盾时,通过正当渠道提出意见和建议,开展诚恳的批评与自我批评,共同解决问题,促进团队的成长和进步。
六、注重师表形象
为人师表,注重自身的仪表端庄、举止文明,展现出良好的精神风貌和职业素养。
谈吐文雅,用词恰当、文明,给幼儿树立良好的语言榜样。
穿着符合幼儿教师的身份,在园内严禁浓妆,上班时不梳披肩发,不穿高跟鞋,不涂指甲油,不佩戴首饰,保持整洁、得体的形象。
七、遵守规章制度
遵守社会公德,自觉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良好风尚,为幼儿树立道德榜样。
严格遵守园内各项纪律,上班不迟到、不早退,不串班、不干私活,不擅自离岗和接待来访者,确保工作时间的专注和高效。
树立良好的工作纪律观念,自觉遵守工作纪律,维护幼儿园的正常工作秩序。
八、积极与家长沟通
主动热情地接待家长,积极争取家长的理解、支持与配合,形成家园共育的合力。
虚心接受家长的批评和建议,以开放的心态对待家长的反馈,不断改进工作。
与家长谈话时注意方式方法,尊重家长的意见和感受,注意维护教师的身份和形象,保持专业、耐心和诚恳的态度。
九、保障幼儿安全与健康
时刻将保护儿童的健康和利益放在首位,关注幼儿的身心发展状况,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
引导幼儿培养独立自主的能力,让幼儿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锻炼自己,促进其全面发展。
加强安全防范意识,严格执行安全制度,为幼儿创造安全、健康的学习和生活环境,确保幼儿的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
十、不断学习进步
积极参加政治学习,提高政治觉悟和思想道德水平,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努力提升业务素质,不断更新教育理念和方法,积极参加各类培训和研讨活动,提高教育教学能力。
树立以园为家的思想,爱护公共财物,勤俭节约,为幼儿园的发展贡献自己的智慧和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