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国寿臻耀传家终身寿险(分红型)(2024版)
产品说明书
风险提示:
本产品说明书旨在帮助投保人了解该产品的主要特点,
并演示未来的保单利益,其所载资料仅供客户参考,具体以
该产品条款规定为准。
该产品为分红型保险产品。保单持有人可以保单红利的
形式享有保险公司分红型保险产品的盈余分配权,未来的保
单红利为非保证利益,其红利分配是不确定的,红利水平是
不保证的,在某些年度红利可能为零。
在本产品说明书中,“您”指投保人,“我们”、“本公司”均指中国人寿
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国寿臻耀传家终身寿险(分红型)(2024版)
产品说明分红型保险
分红型保险的定义
分红型保险是指保险公司将其实际经营成果优于定价假设的盈余,按照一定
比例向保单持有人分配的保险产品。
分红型保险的投资策略
以追求长期稳定的投资收益为目标,兼顾短期市场机会,在风险可控的前提
下,采取稳健灵活的投资策略,力争实现较高的投资回报。投资组合以债券、协
议存款等固定收益类资产为主;在法规允许范围内,适度配置基金、股票等权益
类资产;谨慎操作、稳步投资新增投资品种。
红利及红利分配
红利来源及保单红利水平的影响因素:保险公司在厘定保险产品费率时,要
预定投资回报率、死亡率等,由于是长期合同,在保单未来的时间里,如果实际
投资回报率、死亡率等优于预定的假设,保单就会产生红利。
红利分配方式及红利实现方式:本公司红利分配采取现金红利的方式,分配
的红利按照条款规定的方式处理。
红利分配政策:本公司红利分配遵循公平、灵活、长期稳定及可操作原则。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本公司每年根据分红型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确定红利
分配方案。
投保人所承担的风险
分红型保险除了为客户提供保证利益外,客户还有机会分享保险公司经营分
红型保险所产生的盈余。但是,如果保险公司分红型保险业务经营效益不佳或出
现亏损,客户就得不到保证利益以外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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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寿臻耀传家终身寿险(分红型)(2024版)
产品说明基本特征
投保范围
本合同接受的被保险人的投保年龄范围为0周岁(须出生满28日)至65周岁,
且须符合投保当时我们的规定。其中,最高投保年龄为男性61周岁、女性65周岁。
凡在上述投保范围内的身体健康者均可作为被保险人,由本人或对其具有保
险利益的人作为投保人向我们投保本保险。
保险期间
本合同的保险期间为被保险人终身,自本合同生效时起至被保险人身故时
止,保险期间在保险单上载明。
交费方式
本合同保险费的交费方式和交费期间由您与我们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分
期支付保险费的,在支付首期保险费后,您应当在每个保险费约定支付日支付当
期应交保险费。
保险费的交费期间分为3年、5年、10年和20年四种,交费方式分为年交
和月交两种,由您在投保时选择。
基本保险金额与身故或全残保险金额
1.基本保险金额
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是指本合同保险单上载明的保险金额。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您可以申请减少基本保险金额,经我们审核同意后,
基本保险金额减少,我们将按减少后的基本保险金额承担保险责任,并向您退还
基本保险金额减少部分对应的现金价值。
同一保单年度内您累计申请减少的基本保险金额之和不得超过本合同生效
时基本保险金额的20%。基本保险金额减少后,本合同保险费不低于我们规定的
最低标准。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不得增加。
2.身故或全残保险金额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合同第一个保单年度内的身故或全残保险金额等于
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本合同身故或全残保险金额在被保险人生存至每满一个保
单年度的年生效对应日按前一个保单年度届满时身故或全残保险金额的2%自动
增加。
等待期
本合同保险责任中以下表述,为本合同等待期的相关内容:
被保险人于年满18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起身故或全残,本合同终止,我们
按下列约定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
起180日内因疾病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