伦理分析案例中医务人员侵犯了患者A的权利中的平等医疗权利,人类生存权利是平等的,因而医疗保健权也是平等的。案例中医务人员的医疗措施不是因病情需要而采取的,而是由于患者的身份、地位不同而异,说明医护人员不尊重患者的平等医疗权利。第30页,共81页,星期日,2025年,2月5日(2)疾病的认知权所患疾病的病种、原因、危害程度、治疗和护理所需要的措施、预后等相关信息。第31页,共81页,星期日,2025年,2月5日(3)知情同意权患者有权知道自己的病情和医护人员对自己采取的诊断治疗和护理措施,尤其是对肌体能够造成一定损伤的治疗手段和实验性质的治疗手段,有权知道其诊疗效果、副作用、相关危害等信息。有作出接受、部分接受或拒绝的权利。第32页,共81页,星期日,2025年,2月5日根据我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26条规定,医疗机构必须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治疗科目、诊疗时间和收费标准悬挂在医院的明显之处。根据我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30条规定,医疗机构工作人员上岗工作必须佩带本人姓名、职务或者职称的标牌。根据我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33条规定,医疗机构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时,必须征得患者同意,并应当取得其家属或者关系人同意。第33页,共81页,星期日,2025年,2月5日所谓特殊检查、特殊治疗,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88条规定,是指下列情形之一的诊断、治疗活动:(1)一定危险性,可能产生不良后果的诊断、治疗活动;(2)由于患者体质特殊或者病情危重,可能对患者产生不良后果和危险的检查与治疗;(3)临床试验性检查和治疗;(4)收费可能对患者造成较大经济负担的检查和治疗。第34页,共81页,星期日,2025年,2月5日患者的知情同意要有以下几个条件:患者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必须由其本人亲自知情同意。如果是未成年人,必须由其监护人和法定代理人同意。但如果一个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患者因遭受疾病打击而神智不清、情绪不稳定,或因患者年老、文化教育水平低等因素影响其对医疗措施的理解时,或在有些情况下,将病情告知患者可能使其心理和生命健康带来重大危害,如患者的心理承受能力差,病情如实告知后会精神崩溃,丧失治疗信心、有自杀倾向等等,则应优先采取保护性的医疗制度。此时应由患者家属行使知情同意权。第35页,共81页,星期日,2025年,2月5日某患者,女,演员,20岁。自诉右侧乳房有硬结,经活检证实为乳腺癌。医生告诉患者及其父亲须做右侧乳房全切。在取得患者及其父同意后,立即按预定计划施行手术。为慎重起见,术中对患者左侧乳房做了速冻活检,结果为“乳腺良性肿瘤,伴有腺体增生”,有癌变危险,故右侧乳房切除后,又做左侧乳房切除术。术后患者认为医生未经本人同意,切除左侧乳房,造成患者精神上的压力,要求追究院方及医生的责任,双方发生争议。第36页,共81页,星期日,2025年,2月5日案例患者李某因胃溃疡住院治疗。主治医师唐某为其开了一种进口药物,但唐某未将用药名称、用药意图以及是否报销等事项告知李某。在吃药一个阶段后,李某从护士口中了解了此药的名称和性质,并得知这种药物不属公费医疗报销范围,当时也未提出不同意见,继续服用此药,并保持沉默。到出院结账时,李某提出要检查住院期间的费用,对此种进口药物的费用不认可,说:“谁叫你给我吃进口药的?我从来不吃进口药!”第37页,共81页,星期日,2025年,2月5日伦理分析本例中医师唐某侵犯了患者的治疗药物知情权,医患双方在知情同意权上发生了矛盾。在给李某使用不属于公费报销范围的进口药物前,应当事先向患者说明,征求患者的意见。然而,从患者李某方面讲,在从护士口中得知所服进口药物的有关情况以后,不提出异议保持沉默,闷声不响地继续服用,到最后出院时才拒付医药费,有一定的蓄谋意图。因此,对李某来说已经经历了事实告知——知情——同意的过程。因此,应视为李某的行为认可,当由李某本人履行缴纳费用的义务。第38页,共81页,星期日,2025年,2月5日(4)隐私保护权第39页,共81页,星期日,2025年,2月5日(5)医疗护理服务的选择权就医的医疗机构、就诊方式、检查项目、治疗方案、接诊的医生、护士的权利。第40页,共81页,星期日,2025年,2月5日案例分析患者宋某,男,56岁,农民。因左小腿丹毒复发到某医院就诊,医生给他开了价格较贵的新抗生素,患者要求改用过去复发有效而便宜的青霉素,因此,医生不耐烦的说:“是你说了算,还是我说了算?难道我还会害你?”患者无奈,只好百思不得其解的离去。第41页,共81页,星期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