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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专家解读.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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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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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摘要

化工和危急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专家判定参考建议

〔本文出自危急化学品重点县专家指导效劳手册〕

一、危急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治理人员未依法经考核合格。

董事长、总经理在任职6个月后未取得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判为重大隐患。

企业安全治理人员任命文件中的人员在任职6个月后未取得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判为重大隐患。

主要负责人和安全治理人员在任职6个月内已经参与培训,尚未取得证书,但取得了培训机构培训考核合格证明的不判定为重大隐患。假设证明材料只显示了参与培训,而未明确是否考核合格的判定为重大隐患。

主要负责人和安全治理人员取得培训合格证但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