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德宏盈江县人民检察院招聘省级聘用制书记员笔试模拟试题
第一部分单选题(50题)
1、我国《宪法》规定,土地是社会主义经济制度下重要的生产资料,存在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两种形式。关于我国的土地制度,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B.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可以予以转让
C.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
D.农村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
【答案】:B
【解析】城市的土地归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所以“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表述无误,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所以“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表述正确。而土地所有权归国家或集体,不能转让,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所以“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可以予以转让”说法错误。
2、统计显示“关键的事总是少数,一般的事常是多数”,这意味着控制工作最应重视()。
A.突出重点,强调例外
B.灵活、及时和适度
C.客观、精确和具体
D.协调计划,组织工作
【答案】:D
【解析】“关键的事总是少数,一般的事常是多数”体现出在工作中存在重点和非重点之分。在控制工作里,需要把注意力集中在少数关键的事情上,也就是要突出重点。同时,对于那些与常规情况不同的例外情况也应着重关注,因为这些例外可能隐藏着重要的问题或者机遇,所以控制工作最应重视突出重点和强调例外。而灵活、及时和适度主要侧重于控制工作在执行过程中的特性;客观、精确和具体强调的是控制工作的标准和要求;协调计划和组织工作重点在于工作的统筹安排方面,均不符合“关键的事总是少数,一般的事常是多数”所表达的核心意思。因此,控制工作最应重视突出重点,强调例外。
3、市场经济的本质是一种()。
A.保护型经济
B.竞争型经济
C.垄断型经济
D.封闭型经济
【答案】:B
【解析】市场经济是指通过市场机制来配置资源的一种经济运行方式。在市场经济中,各个市场主体为了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会在市场上展开激烈的竞争。竞争促使企业不断改进技术、提高管理水平、降低生产成本、提高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从而推动整个社会经济的发展和进步,所以市场经济在本质上是一种竞争型经济。而保护型经济通常是指为了保护本国特定产业而采取限制竞争的措施,与市场经济通过竞争实现资源有效配置的本质不符。垄断型经济是指市场被少数企业或组织所控制,限制了竞争,这与市场经济强调的竞争机制相悖。封闭型经济是一种自给自足、较少与外部进行经济交流的经济模式,也不符合市场经济开放性和竞争性的特点。
4、下列行为中,不属于无效民事法律行为的是()。
A.16岁高中生甲与某电脑销售公司签订了购买一台价值20000元电脑的合同
B.重症精神病人乙与某开发商签订房屋购买合同
C.丙租借丁的小汽车用于走私,与丁签订每月支付租金5000元的合同
D.戊与某国企领导达成协议,若其帮助戊成功中标该公司的项目则送该领导现金500万
【答案】:A
【解析】本题可依据无效民事法律行为和效力待定民事法律行为的相关规定,对各行为的性质进行分析判断。-对于“16岁高中生与某电脑销售公司签订购买一台价值20000元电脑的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16岁高中生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购买价值20000元电脑的行为与其年龄、智力不相适应,该合同属于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为,而非无效民事法律行为。-对于“重症精神病人与某开发商签订房屋购买合同”:重症精神病人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根据法律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所以重症精神病人与开发商签订的房屋购买合同是无效的。-对于“租借小汽车用于走私,签订每月支付租金的合同”:该行为是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根据相关法律,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此合同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以及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等原因而无效。-对于“与国企领导达成协议,若帮助成功中标该公司项目则送领导现金500万”:该协议存在行贿受贿等违法情形,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以及公序良俗,属于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综上,不属于无效民事法律行为的是16岁高中生签订购买价值20000元电脑的合同这一行为。
5、某国有控股公司主管财务的副总经理甲(国家工作人员)与该公司财务部主管乙(非国家工作人员)相互勾结,分别利用各自职务便利,共同侵吞本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