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人收养中国人子女合同协议
合同编号:[具体编号]
本协议由以下双方于[签订日期]在[签订地点]签订:
收养人(甲方):
姓名:[英文姓名],性别:[X],出生日期:[具体日期],国籍:[国籍名称],身份证/护照号码:[证件号码],职业:[职业名称],住址:[详细地址]
送养人(乙方):
(若为生父母送养)
姓名:[父亲姓名],性别:[X],出生日期:[具体日期],国籍:中国,身份证号码:[证件号码],职业:[职业名称],住址:[详细地址]
姓名:[母亲姓名],性别:[X],出生日期:[具体日期],国籍:中国,身份证号码:[证件号码],职业:[职业名称],住址:[详细地址]
(若为监护人送养或社会福利机构送养)
机构名称:[机构全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
地址:[详细地址]
联系方式:[电话号码]
第一条收养目的与原则
1.1甲方收养乙方子女的目的是基于对儿童的关爱,愿意为被收养人提供良好的生活、教育、医疗等条件,保障其健康成长,建立稳定、和谐的家庭关系。
1.2收养行为遵循平等自愿、诚实信用、有利于被收养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原则,符合中国法律、法规以及收养人所在国法律关于收养的相关规定。
第二条被收养人基本情况
2.1姓名:[现用姓名],性别:[X],出生日期:[具体日期],出生地:[详细地点]
2.2健康状况:[描述被收养人身体健康情况,如有疾病需详细说明]
2.3被收养人现居住于:[居住地址]
2.4被收养人身份情况说明:
若为亲生子女送养,需说明送养原因及是否为独生子女等情况;
若为监护人送养,需说明监护人资格及送养理由;
若为社会福利机构送养,需说明儿童进入机构的原因及在机构的生活情况。
第三条收养人条件
3.1甲方符合中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收养条件,具体如下:
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符合所在国及中国法律规定的收养子女数量要求);
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包括稳定的经济收入、适宜的居住条件等;
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年满三十周岁;
若为无配偶者收养异性子女,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符合相关法律特殊规定)。
3.2甲方已取得其所在国主管机关依照该国法律批准其收养子女的证明,并已办理相关公证、认证手续。
第四条送养人条件
4.1若乙方为生父母:
双方均自愿送养子女,且不存在受胁迫、欺诈等违背真实意愿的情况;
因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需详细说明困难情况(如经济、健康等原因);
不存在违反计划生育等相关法律规定的情形。
4.2若乙方为监护人:
具有合法的监护人资格;
送养行为符合被监护人的利益,且经过相关部门的同意(如有必要)。
4.3若乙方为社会福利机构:
依法设立并具备相应资质;
送养行为符合机构的职责和相关规定,已履行对被收养人必要的抚养、照顾义务。
第五条收养程序
5.1双方应共同向中国收养中心提出收养申请,并按照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甲方的护照、收养申请书、收养人所在国主管机关同意其收养的证明、收养人资信证明等;
乙方的身份证件、送养同意书、被收养人相关证明材料等。
5.2中国收养中心对双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符合要求的,将安排收养评估,包括对甲方的家庭环境、抚养能力、道德品行等方面进行评估。
5.3评估通过后,双方应在规定时间内到被收养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办理收养登记手续,领取收养登记证。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5.4办理收养登记手续所需费用由[费用承担方]承担。
第六条收养人的权利与义务
6.1权利
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甲方享有与亲生父母同等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对被收养人的教育、保护、管理等权利。
有权了解被收养人的成长、学习、生活等情况,并参与相关决策。
6.2义务
为被收养人提供良好的生活条件,保障其基本生活需求,包括但不限于饮食、住宿、医疗等。
重视被收养人的教育,为其提供接受良好教育的机会,按照当地教育政策和被收养人的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学校和教育方式。
给予被收养人充分的关爱和照顾,保障其身心健康,培养其良好的品德和行为习惯。
不得遗弃、虐待被收养人,不得歧视被收养人,尊重其人格尊严和合法权益。
按照中国法律规定,为被收养人办理相关户籍、国籍等手续(如有必要),并承担相应费用。
定期向中国收养中心或相关部门报告被收养人的生活、成长情况(如规定的年度报告等)。
第七条送养人的权利与义务
7.1权利
有权了解被收养人在收养家庭的生活、成长情况(在合理范围内)。
7.2义务
如实向甲方和相关部门提供被收养人的真实情况,包括健康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