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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2025年普宁职业技术学校专项招聘博(硕)士研究生(8人)笔试备考试题含答案详解(名师推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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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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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摘要

2025年普宁职业技术学校专项招聘博(硕)士研究生(8人)笔试备考试题

第一部分单选题(80题)

1、“万元户”指存款或收入在1万元以上的家庭农户。这个词是在()产生的,其出现得益于中国的改革开放政策。

A.20世纪60年代末

B.20世纪70年代末

C.20世纪80年代末

D.20世纪90年代末

【答案】:B

【解析】“万元户”这个词产生于20世纪70年代末。20世纪70年代末中国开始实行改革开放政策,随着政策推进,一部分人抓住机遇通过经商等方式率先富裕起来,“万元户”应运而生,成为当时先富起来的代表,反映了这一时期中国经济活力的释放和民众收入水平的变化。20世纪60年代末中国处于计划经济体制下,经济发展模式较为单一,民众收入普遍较低,不具备“万元户”出现的经济环境;20世纪80年代末“万元户”已不新鲜,社会经济进一步发展,人们对财富的认知和标准有所变化;20世纪90年代末随着经济高速发展和物价上涨,“万元户”所代表的财富量级已不能突出其先富特征。所以答案是20世纪70年代末。

2、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主要体现为:

A.公共服务义务

B.公共管理权利

C.公共监督职能

D.公共协调职责

【答案】:A

【解析】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作性质决定其职务行为主要是为社会提供公共服务,满足公众需求,公共服务义务是其主要体现,其他管理、监督、协调并非主要体现。

3、社区鲜花节,各个小区均投票选取了自己的代表花卉。几位居民对小区的选取情况进行了预测。甲:如果望海小区没有选取牡丹,那一定会选芍药。乙:揽月小区一定会选玫瑰。丙:如果观星小区没有选杜鹃,那么曜日小区会选马蹄莲。丁:望海小区不会选牡丹,也不会选芍药。戊:揽月小区一定会选桂花。己:曜日小区不会选马蹄莲。选举结果出来后,发现有两个人的推测与事实不符。根据上述情况,以下哪项必定是正确的?()

A.望海小区没有选牡丹,但是选了芍药

B.揽月小区选了桂花,但是没有选玫瑰

C.观星小区选了杜鹃,望海小区可能选了牡丹

D.曜日小区没选马蹄莲,观星小区没选杜鹃

【答案】:C

【解析】由题干可知,甲和丁的说法相互矛盾,必然一真一假。乙和戊的说法不可能同时为真,必然有一个是假的。丙和己的说法一定是真的,也就是曜日小区不会选择马蹄莲,由此能够推出观星小区选择杜鹃。至于望海小区和揽月小区选择什么,无法确定结论,望海小区有可能选择了牡丹。

4、美术系毕业生小赵申请了一项酒瓶的外观设计专利,依据我国法律,该项专利权的保护期限为()。

A.自申请之日起15年

B.自申请之日起20年

C.自获得授权之日起5年

D.自获得授权之日起10年

【答案】:A

【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规定,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自申请日起十五年。本题中美术系毕业生小赵申请的是酒瓶外观设计专利,其专利权保护期限应按照外观设计专利的相关规定来确定,即自申请之日起15年。所以正确答案是自申请之日起15年。

5、甲在城市居民区开设了一家KTV,当地环保部门在检查其噪声排放情况时,认定其排放不达标,责令其停止营业,并处以一万元罚款。甲若对此不服,可向()申请行政复议。

A.当地环保部门

B.当地环保局的上一级主管部门

C.当地纪检委

D.省级人民政府

【答案】:B

【解析】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行政主体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依法向法定的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对该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行政行为。本题中,甲对当地环保部门作出的责令停止营业并处一万元罚款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时应向该部门的上一级主管部门提出。因为对于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当地环保部门是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部门,不能向其自身申请行政复议;当地纪检委主要负责监督执纪问责,不受理行政复议申请;省级人民政府与本题中的当地环保部门无直接的行政复议受理关系。所以应向当地环保局的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6、甲、乙、丙三人,他们的职业有律师、医生和教师。已知:①丙的收入比教师高;②甲的收入和医生不同;③医生的收入比乙少。根据以上条件,下列对甲、乙、丙三人身份判断正确的是()。

A.甲是律师乙是教师丙是医生

B.甲是教师乙是医生丙是律师

C.甲是教师乙是律师丙是医生

D.甲是律师乙是医生丙是教师

【答案】:C

【解析】由条件①可知,丙的职业是律师或者医生,并且其收入比教师高;由条件②可知,甲的职业是律师或者教师;由条件③可知,乙的职业是律师或者教师,且乙的收入比医生高。综合这三个条件可以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