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文件名称:木装饰作业产品控制标准.docx
文件大小:14.3 KB
总页数:2 页
更新时间:2025-06-30
总字数:约小于1千字
文档摘要

木装饰作业产品控制标准

木材加工、选料要求

木龙骨料。

常选用红松、白松、杉木等烘干料,含水率不大于12%,材质不得有腐朽、节疤劈裂、扭曲等缺陷。

龙骨的防火处理须达到B1级标准。

面板材料

面板按设计采用工厂加工成品饰面,板材质量满足16.1.4第2条的要求。

当完成面显露木纹时,可按设计要求选用具有花纹美丽的树种的板材,或贴厚0.6mm以上木皮等装饰板。

外露面板的色差需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围之内,相邻板块的木纹必须对纹或按美观要求形成适当的纹理图案。

当按设计要求选用原木板作为面板时,含水率不大于12%,板材厚度不小于15mm;需要拼接的板,厚度不

小于20mm。要求纹理顺直、颜色均匀、花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