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福公司石膏矿矿山生态保护修复方案
二○二四年五月
目录
1基本情况1
1.1方案编制基本情况1
1.2矿山基本情况8
1.3矿山开采与生态保护修复现状16
2矿山生态环境背景27
2.1自然地理27
2.2地质环境28
2.3生物环境43
2.4人居环境43
3矿山生态问题识别和诊断45
3.1地形地貌景观破坏45
3.2土地资源占损46
3.3水资源水生态影响52
3.4矿山地质灾害影响58
3.5生物多样性破坏63
4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部署67
4.1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部署思路67
4.2生态保护修复目标70
4.3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及进度安排71
5经费估算与基金管理92
5.1经费估算92
5.2基金管理104
6保障措施106
6.1组织管理保障106
6.2技术保障106
6.3监管保障107
6.4适应性管理107
6.5公众参与107
7矿山生态保护修复方案可行性分析109
7.1经济可行性分析109
7.2技术可行性分析111
7.3生态环境可行性分析112
8结论与建议113
8.1结论113
8.2建议和说明115
1基本情况
1.1方案编制基本情况
1.1.1任务由来
湖南湘福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湘福公司石膏矿(以下简称“湘福石膏矿”)为证
照齐全的合法矿山。矿山开采石膏矿,开采方式为地下开采,生产规模***万吨/
2
年,矿区面积***km,采矿证编号为***,有效期自2016年2月29日至2024
年2月19日,需要办理采矿许可证延续登记手续。
为办理采矿许可证延续登记手续,合理利用矿产资源、有效保护矿山生态环
境。截至目前,矿山尚未编制过《矿山生态保护修复方案》,根据我省自然资源
厅2021年颁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建和生产矿山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的通知》
(以下简称《通知》)湘自资办发〔2021〕39号文件精神,2023年10月湖南湘
福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湘福公司托湖南金石勘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对
矿区地质环境、生态环境进行了调查,并在以上资料的基础上编制了《矿山生态
保护修复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我公司接受委托任务后,严格按照《通知》及相应的生态修复调查工作程序
与委托书的要求开展工作,收集有关技术资料及人文社会经济资料,并赴现场进
行了野外调查及访问,经室内综合分析整理,完成了该《方案》的编制工作。
1.1.2编制依据
1.1.2.1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2009年修正);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0年修正);
(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
(4)《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1984年9月20日发布,2019年12月28
日修订;
(5)《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20年修正);
1
(6)《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2003年)第394号;
(7)《土地复垦条例》国务院令(2011年)第592号;
(8)《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14年);
(9)《湖南省土地整理条例》(2006年);
(10)《湖南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2018年修订);
(11)《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自然资源部令(2019年)第5号。
1.1.2.2有关政策依据
(1)《关于组织土地复垦方案编报和审查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07〕
81号);
(2)《关于精简采矿权审批相关矿山地质环境资料的通知》(湘国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