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东对家冲铁矿
矿山生态保护修复方案
二○二四年一月
目录
1基本情况1
1.1方案编制工作概况1
1.2矿山基本情况6
1.3矿山开采与生态保护修复现状13
2矿山生态环境背景21
2.1自然地理21
2.2地质环境22
2.3生物环境36
2.4人居环境36
3矿山生态问题识别和诊断39
3.1地形地貌景观破坏39
3.2土地资源占损42
3.3水资源水生态破坏48
3.4矿山地质灾害影响54
3.5生物多样性破坏67
4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部署70
4.1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部署思路70
4.2生态保护修复目标70
4.3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及进度安排72
5经费估算与基金管理102
5.1经费估算102
5.2基金管理122
6保障措施124
6.1组织保障124
6.2技术保障124
6.3监管保障125
6.4适应性管理125
1
6.5公众参与125
7方案可行性分析127
7.1经济可行性分析127
7.2技术可行性分析128
7.3生态环境可行性分析128
8结论与建议129
8.1结论129
8.2建议132
2
1基本情况
1.1方案编制工作概况
1.1.1任务由来
湖南三安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祁东对家冲铁矿(以下简称“对家冲铁矿”)现持有
的采矿许可证(证号***********)由湖南省国土资源厅于***年颁发,开采矿种为铁
矿,采用地下和露天开采方式,生产规模***万t/a,矿区面积*****平方公里,有效
期:****年**月***日~***年***月***日。
因开采方式调整、生产规模扩大,以及办理采矿许可证延续登记手续,需编制矿
山生态保护修复方案。为合理利用矿产资源、有效保护矿山地质环境,根据我省自然
资源厅2021年颁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建和生产矿山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的通知》
(以下简称《通知》)湘自资办发〔2021〕39号文件精神,矿山委托我单位对矿区地
质环境、生态环境进行了调查,并编制《矿山生态保护修复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我单位接受委托任务后,严格按照《通知》及相应的生态修复调查工作程序要求
开展工作,收集有关技术资料及人文社会经济资料,并赴现场进行了野外调查及访问,
经室内综合分析整理,于2024年1月完成了该《方案》的编制工作。
1.1.2编制依据
1.1.2.1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0年5月28日颁布,2021年1月1日起施
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年6月);
3、《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2016.12.24);
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1.1);
5、《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年7月27日修订,2018年1月1
日施行);
6、《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2019年修订);
1
7、《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自然资源部令(2019.7.24)第5号;
8、《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8月26日);
9、《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10月29日修订,2020
年9月1日施行);
10、《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1年7月2日)。
1.1.2.2有关政策依据
1、《关于组织土地复垦方案编报和审查有关问题的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