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光锰矿
矿山生态保护修复方案
二○二四年十一月
目录
1基本情况6
1.1方案编制基本情况6
1.2矿山基本情况13
1.3矿山开采与生态保护修复现状24
2矿山生态环境背景41
2.1自然地理41
2.2地质环境42
2.3生物环境48
2.4人居环境49
3矿山生态问题识别和诊断51
3.1地形地貌景观破坏51
3.2土地资源占损53
3.3水资源水生态破坏56
3.4矿山地质灾害影响60
3.5生物多样性破坏61
4生态保护修复思路与措施71
4.1生态保护修复思路71
4.2保护修复措施与目标71
4.3生态保护修复实施内容和进度安排73
5经费估算与基金管理95
5.1经费估算95
5.2基金管理116
6保障措施117
6.1组织管理保障120
6.2技术保障120
6.3监管保障120
6.4适应性管理121
6.5公众参与121
7矿山生态保护修复方案可行性分析121
7.1经济可行性分析123
7.2技术可行性分析127
7.3生态环境可行性分析127
8结论和建议128
8.1结论128
8.2建议和说明129
1基本情况
1.1方案编制基本情况
1.1.1任务由来
凤凰县金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红光锰矿现持采矿许可证为2019年湖南省自然资
源厅核发,开采矿种为锰矿,采用地下开采方式,设计生产能力****万吨/年,矿区面
积****km2,有效期为2019年7月18日至2024年7月18日,已过期。
矿山属于基建矿山,受湘西州锰矿资源整合影响,矿山处于停止基建状态,2022
年度和2023年生态保护修复年度验收按照简易程序向凤凰县自然资源局进行了申报,
2024年9月10日湘西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矿山免做生态保护修复分期验收的说
明。
2020年5月,矿山委托湖南华中矿业有限公司编制了《凤凰县金龙矿业有限责任
公司红光锰矿矿山地质环境综合防治方案》,现该方案适用年限已过期,一直未编制
矿山生态保护修复方案。
为合理利用矿产资源、有效保护矿山生态环境,根据湖南省自然资源厅2021年
颁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建和生产矿山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
知》)湘自资办发〔2021〕39号文件和《湖南省矿山生态修复基金管理办法》(湘自
资规[2022]3号)文精神,以及办理采矿许可证延续登记手续,需编制矿山生态保护修
复方案。矿山委托我单位对矿区地质环境、生态环境进行了调查,并编制《矿山生态
保护修复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我院接受委托任务后,严格按照《通知》及相应的生态修复调查工作程序与委托
书的要求开展工作,收集有关技术资料及人文社会经济资料,并赴现场进行了野外调
查及访问,分别于2024年9月15日至19日、2024年9月24日至26日分两次对矿
区生态环境进行了调查,经室内综合分析整理,完成了该《方案》的编制工作。
1.1.2编制依据
1.1.2.1法律法规
12016.12.24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22015.1.1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3201772720181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年月日修订,年月日施
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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