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湖北孝感市事业单位春季校园招聘310人笔试模拟试题
第一部分单选题(50题)
1、1983年12月22日,中国第一台每秒钟运算一亿次以上的()巨型计算机,由国防科技大学计算机研究所在长沙研制成功。它填补了国内巨型计算机的空白,标志着中国进入了世界研制巨型计算机的行列。
A.宇宙
B.银河
C.星空
D.城
【答案】:B
【解析】1983年12月22日,国防科技大学计算机研究所在长沙成功研制中国第一台每秒钟运算一亿次以上的银河巨型计算机。银河巨型计算机的研制成功填补了国内巨型计算机的空白,标志着中国进入了世界研制巨型计算机的行列。因此正确答案应是银河。其他选项所提及的“宇宙”“星空”“城”与这一历史事实中的计算机名称不相符。
2、应某将设备出售给李某,双方约定应某负责将设备交付至北京。应某依李某指定地点将设备运往北京,并交给了承运人张某。在张某运输途中,李某又将该设备转卖给朱某并签订了合同。后来,该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因泥石流而毁损。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应某无权要求李某付款
B.李某无权要求朱某付款
C.张某无权要求应某付款
D.应某无权要求朱某付款
【答案】:D
【解析】本题可依据买卖合同中标的物风险转移的相关规定来分析各主体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在买卖合同中,当事人没有约定交付地点或者约定不明确,标的物需要运输的,出卖人将标的物交付给第一承运人后,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本题中,应某与李某约定应某将设备交付到北京,应某按照李某指定地点将设备交给承运人张某,此时设备的风险已转移给李某。设备在运输途中,李某又将该设备卖给朱某,这种在途货物的买卖,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合同成立时起,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即风险从李某转移到朱某。货物因泥石流毁损,该风险由朱某承担。由于货物风险已转移给朱某,李某已经完成了与朱某之间合同的交付义务(在途货物买卖,合同成立即视为交付),朱某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李某付款。同理,应某已经将设备交付给第一承运人,完成了与李某合同中的交付义务,李某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应某付款。而张某与应某之间是运输合同关系,张某完成了运输行为,有权要求应某付款。同时,应某与朱某之间不存在直接的合同关系,所以应某无权要求朱某付款。综上,应某有权要求李某付款,李某有权要求朱某付款,张某有权要求应某付款,而应某无权要求朱某付款。
3、中华人民共和国对于因政治原因要求避难的外国人,()给予受庇护的权利。
A.不得
B.应当
C.可以
D.适当
【答案】:C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对于因为政治原因要求避难的外国人,在是否给予受庇护的权利方面是有自主性的。“不得”意味着完全禁止给予,这与我国实际政策不符,我国在相关情况下会根据具体情形考虑给予受庇护权利;“应当”表示必须给予,没有自主选择的余地,这不符合我国在该问题上保留自主判断的实际情况;“适当”表述模糊,没有准确体现出法律规定的给予受庇护权利的性质和方式;而“可以”体现了国家在处理此类问题时具有一定的裁量权,根据具体的政治、外交等多方面因素综合考量后决定是否给予外国人受庇护的权利,符合我国《宪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对于因为政治原因要求避难的外国人,可以给予受庇护的权利”的规定。所以正确表述是可以给予受庇护的权利。
4、下列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是()。
A.工资、资金
B.生产、经营的收益
C.知识产权的收益
D.一方因身体受伤害获得的医疗费
【答案】:D
【解析】本题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中关于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规定来判断各选项。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等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是对一方身体受到伤害的赔偿,具有特定的人身属性,主要用于保障受伤一方的生活和健康需求,应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结合本题,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方因身体受伤害获得的医疗费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本题正确答案是一方因身体受伤害获得的医疗费。
5、青年一代具备理想、掌握本领、(),国家便会拥有光明前途,民族也将充满希望。
A.有作为
B.有骨气
C.有担当
D.有能力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查对国家发展中关于青年一代重要论述的准确记忆。在推动国家发展和民族进步的进程中,青年群体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青年一代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国家就有前途,民族就有希望”这一表述明确指出了青年需要具备的三个关键要素。理想是青年奋斗的目标和方向,为其提供前进动力;本领是青年实现理想、服务社会的能力支撑;而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