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湖南省益阳市桃江县教师招聘30人笔试模拟试题
第一部分单选题(50题)
1、杨某为孤寡老人,近10年来一直由保姆林某照顾。杨某与林某签订协议,若林某能持续照顾扶养杨某直至其死亡,杨某死后所留财产将归林某所有。则该协议属于()。
A.劳动协议
B.遗嘱
C.赠与合同
D.遗赠扶养协议
【答案】:D
【解析】本题可根据各类协议、合同及遗嘱的定义和特征来判断该协议的类型。劳动协议通常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就劳动权利和义务所达成的协议,主要涉及劳动报酬、工作内容、工作时间等劳动相关事项。本题中杨某与林某签订的协议并非围绕劳动权利义务,而是关于扶养与财产归属的约定,并非劳动协议。遗嘱是指自然人在生前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自己的财产进行处分,并于死亡时发生效力的单方法律行为。遗嘱是立遗嘱人单方面的意思表示,不需要受遗赠人作出接受的意思表示即成立。而本题中协议是杨某与林某双方签订的,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约定,不符合遗嘱的单方法律行为特征。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赠与一般是无偿的,不要求受赠人承担相应的义务。在本题协议中,林某需要一直照顾扶养杨某直至其死亡,并非无偿获得财产,所以不属于赠与合同。遗赠扶养协议是自然人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的,按照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本题中杨某是孤寡老人,林某为保姆,属于继承人以外的个人,林某承担照顾扶养杨某直至死亡的义务,杨某死后其财产归林某所有,符合遗赠扶养协议的构成要件。综上,该协议属于遗赠扶养协议。
2、下列财产中可以适用善意取得的是()。
A.遗失物
B.无主物
C.抵押物
D.盗窃物
【答案】:C
【解析】善意取得是指无权处分人将其受托占有的他人的财物转让给第三人的,如受让人在取得该财物时系出于善意,则受让人取得该物的所有权,原权利人丧失所有权。遗失物和盗窃物不适用善意取得制度。这是因为遗失物是指非基于遗失人的意志而暂时丧失占有的物,盗窃物是通过非法手段获取的财物,法律为了保护原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和财产秩序,规定这两类物品即使被无权处分人转让给第三人,原所有权人原则上仍有权追回。无主物是指没有所有人或者所有人不明的物,通常通过先占等方式确定归属,不涉及善意取得的问题。善意取得制度主要适用于有明确原所有权人,但被无权处分人处分的情况,而无主物不存在原所有权人这一前提。抵押物可以适用善意取得。抵押人作为抵押财产的所有权人或合法占有人,在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情况下将抵押物转让给第三人时,如果第三人符合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即受让时是善意的、以合理的价格转让、完成了法定的公示方法,那么第三人可以取得抵押物的所有权。综上,正确答案是抵押物。
3、转发类通知与印发类通知的相同之处在于:()
A.两者的来文渠道均为上级机关
B.两者均为平行文
C.都需要写转发语或印发语
D.对被印发或被转发的文件内容可进行适当改动
【答案】:C
【解析】转发类通知是用于转发上级机关、同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的通知,印发类通知是用于印发本机关或本机关与其他机关联合制定的公文的通知。转发类通知的来文渠道可以是上级机关、同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印发类通知的来文是本机关或本机关与其他机关联合制定的,并非都来自上级机关,所以来文渠道不同。转发类通知和平行文之间没有必然联系,印发类通知通常是本机关向下级机关印发相关文件,一般属于下行文,并非两者均为平行文。转发类通知和印发类通知都需要写转发语或印发语,用来表明转发或印发的目的、意义等。无论是转发类通知还是印发类通知,对被印发或被转发的文件内容都不能进行改动,要保持原文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因此正确答案是都需要写转发语或印发语。
4、()是我国在南极洲设立的首个用于对南极地区开展科学考察的常年性科学考察站。
A.伊丽莎白公主站
B.长城站
C.协和站
D.纽梅因站
【答案】:B
【解析】本题主要考查我国在南极洲设立的第一个常年性科学考察站的相关知识。我国为对南极地区进行科学考察而在南极洲设立的第一个常年性科学考察站是长城站,它于1985年2月20日建成,位于南极洲南设得兰群岛的乔治王岛西部的菲尔德斯半岛上。伊丽莎白公主站是比利时建造的南极科学考察站;协和站是俄罗斯的南极科学考察站;纽梅因站是比利时的南极科学考察站。综上,正确答案是长城站。
5、“三去一降一补”指的是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补短板。
A.降税收
B.降成本
C.降需求
D.降消费
【答案】:B
【解析】“三去一降一补”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大任务。去产能即化解过剩产能,去库存是化解房地产库存,去杠杆是降低杠杆率,降成本是帮助企业降低成本,补短板是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