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江苏盐城响水县卫健系统事业单位招聘26人笔试备考题库
第一部分单选题(50题)
1、“要”字句是公文常用的一种特定句式,用以表示“应该”“必须”之意。下列对“要”字句理解正确的是:
A.表示商量
B.语气委婉
C.常用于上行文中
D.使行文具有坚定性、原则性
【答案】:D
【解析】“要”字句在公文中用以表示“应该”“必须”之意。“要”字句并非表示商量,商量通常语气较为和缓、有探讨余地,而“要”表达的是一种要求和指令,并非商量,所以该表述错误。“要”字句语气并非委婉,它具有较强的确定性和指令性,要求相关对象按照要求执行,所以该表述错误。“要”字句并不常用于上行文,上行文是下级向上级行文,语气应更谦逊、尊重,而“要”字句体现较强的命令性,多用于下行文,向下级单位提出要求和指示,所以该表述错误。“要”字句能使行文具有坚定性、原则性,因为它明确表达出必须达成的要求和应该执行的事项,让公文的意图清晰、要求明确,所以该表述正确。
2、张某深夜潜入李某家中行窃,中途李某返回家中,张某躲避不及,从6楼坠楼身亡,本案中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是()。
A.李某
B.张某
C.小区物业
D.张某的近亲属
【答案】:B
【解析】本题可依据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对各主体进行逐一分析。刑事责任是依据国家刑事法律规定,对犯罪分子依照刑事法律的规定追究的法律责任。判断一个主体是否应负刑事责任,关键在于其行为是否符合犯罪构成要件,即是否存在危害行为、该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是否存在刑法上的因果关系等。在本题场景中,张某半夜潜入李某家中盗窃,这一行为是张某自身主动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中途李某回家这一正常行为,并没有对张某实施任何危害行为。张某从6楼掉下死亡,是其在实施盗窃行为过程中,为躲避李某而采取行动导致的结果,李某的回家行为与张某的死亡结果之间不存在刑法上的因果关系,所以李某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小区物业的职责主要是对小区的公共区域进行管理和维护等,在这起事件中,小区物业并没有实施任何与张某死亡相关的危害行为,张某的死亡并非是因为小区物业的管理不善或其他失职行为直接导致的,因此小区物业也无需承担刑事责任。张某的近亲属并没有实施导致张某死亡的行为,与张某的死亡结果之间没有直接关联,所以张某的近亲属同样不应承担刑事责任。而张某潜入李某家中盗窃的行为本身是违法犯罪行为,其死亡是在实施盗窃这一犯罪过程中发生的意外情况,是其自身行为导致的后果,并非他人的危害行为所致。所以,本案中不存在应当负刑事责任的主体,但如果非要从选项中选择,从整个事件的行为主体和因果关系来看,张某是盗窃行为的实施者且其死亡是在盗窃过程中产生的,虽然死亡是意外,但也是其自身行为引发的一系列情况导致的。综上,本题答案对应的是张某。
3、当市场交易双方的行为对旁观者的福利产生影响时,便会导致经济活动出现外部性。假设小镇上有一家工厂A专门生产皮鞋,在生产过程中排放污水,由此产生的外部性叫()。
A.正外部性
B.负外部性
C.积极外部性
D.消极外部性
【答案】:B
【解析】外部性可分为正外部性和负外部性。正外部性是某个经济行为个体的活动使他人或社会受益,而受益者无须花费代价;负外部性是某个经济行为个体的活动使他人或社会受损,而造成负外部性的人却没有为此承担成本。小镇上工厂生产皮鞋排放污水,其行为对旁观者的福利产生了不利影响,即工厂的生产活动使他人或社会受损,同时工厂并未为排放污水这一行为承担全部成本,因此这种外部性属于负外部性。
4、诗人岑参的诗作通常应归类于()。
A.爱情诗
B.山水诗
C.田园诗
D.边塞诗
【答案】:D
【解析】该题主要考查诗人岑参诗作的归类。岑参是唐代著名的边塞诗人,其诗歌题材大多与边塞生活相关,在他的诗作中常常描绘边塞的奇异风光、战争场景以及戍边将士的生活等,具有鲜明的边塞特色。而爱情诗着重表达男女之间的情感;山水诗主要描绘自然山水的景色;田园诗多以农村生活、田园风光为主题。这些都并非岑参诗作的主要特点。所以诗人岑参的诗作一般归类于边塞诗。
5、下列各句中,没有语病的一句是()。
A.这次职代会仅以一票之差通过了实行岗位技能工资的方案,这件事表明还有不少人想吃大锅饭
B.发放补助金的标准,最低100元,最高500元,大多数人将得到100元左右
C.望着他那因化疗脱光了头发,虚肿得变了形的脸庞,我的心不住地打颤
D.有的专家认为,网络媒体现在所能做到的是向传统媒体争取远距离受众,向用户提供交互式服务,满足共性前提下的个性要求
【答案】:D
【解析】第一处错误,“一票之差”和“通过”矛盾。第二处错误,“最低100元”和“100元左右”自相矛盾。第三处错误,“脱光了头发”不能修饰“脸庞”。因此排除前面这些错误选项后剩下的为正确答案。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