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67.200.10
CCSX10/29
T/XMSSAL
厦门市供厦食品安全团体标准
T/XMSSAL0023—2025
代替T/XMSSAL023—2022
供厦食品食用调和油
FoodforXiamen-Edibleblendedoil
xxxx-xx-xx发布xxxx-xx-xx实施
发布
厦门市食品安全工作联合会
T/XMSSAL0023—2025
前J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代替T/XMSSAL023—2022《供厦食品食用调和油》。
本文件与T/XMSSAL023—2022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将原4.4.1条中“铅的指标要求~o.1mg/kg修改为“铅的指标要求~o.08mg/kg;
——将原4.4.3条中“农药残留限量应符合GB2763的规定“修改为“农药残留限量应符合GB2763、
GB2763.1的规定”。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厦门市食品安全工作联合会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厦门市食品药品质晕检验研究院、睿科渠团(厦门)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粮汕
质鼠监测站、厦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佳格食品(厦门)有限公司、厦门新盛洲植物油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陈佳潞、骆和东、叶雅真、吴亚凉、洪华荣、迟华忠、罗玉萍。
I
T/XMSSAL0023—2025
供厦食品食用调和油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供厦食品食用调和油的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和检验方法。
本文件适用千食用植物调和油。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千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千本
文件。
GB1886.5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植物油抽提溶剂(又名已烧类溶剂)
GB27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植物汕
GB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27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
GB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晕
GB2763.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2,4-滴丁酸钠盐等112种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5009.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总珅及无机珅的测定
GB50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
GB5009.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总采及有机采的测定
GB5009.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黄曲需毒素B族和G族的测定
GB5009.2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苯并[a]芘的测定
GB5009.3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9种抗氧化剂的测定
GB5009.148食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