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宝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国宝人寿团体养老年金保险产品说明书
在本产品说明书中,“您”指投保人,“我们”、“本公司”均指国宝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
司。“本合同”指您与我们之间订立的“国宝人寿团体养老年金保险合同”。
产品基本特征
?投保范围:经被保险人同意,对特定团体成员有保险利益的投保人可向我们投保本
保险;特定团体成员可作为被保险人参加本保险。本合同接受的被保险人投保年龄
为18周岁至64周岁,且须符合我们当时的投保规定。
?保险期间:本合同的保险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日起,至本合同项下所有被保险人的
保险责任终止时止。其中,各被保险人名下的保险期间为至该被保险人年满86周
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前一日24时止、至该被保险人年满106周岁后的首个保单
周年日前一日24时止两种,由您在投保时与我们约定其中一种,并在保险单上载
明。
?交费期间:一次性交清、3年交、5年交
?交费方式:年交、半年交、季交、月交
?等待期:本合同无等待期
?犹豫期:自投保人签收本合同之日起,有15日(含)的犹豫期。在此期间请投保
人认真审视本合同。如果投保人认为本合同与投保人的需求不相符,投保人可以在
此期间提出解除本合同,我们将向被保险人无息退还本合同项下各自名下的“个人
交费部分”保险费,向投保人无息退还本合同项下所有被保险人合计的“投保人交
费部分”保险费。
一、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我们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一)养老年金
养老年金领取方式、养老年金开始领取日、养老年金领取日
养老年金领取方式分为一次性领取、年领和月领。
养老年金领取方式由您在投保时与我们约定,并于保险单上载明。若您在投保时未
选择养老年金领取方式,则默认为年领方式。
在首期养老年金领取前,您可以向我们申请变更本合同养老年金领取方式,但在首
期养老年金领取后,我们不再接受您变更本合同养老年金领取方式的申请。
本合同养老年金开始领取日可以选择被保险人年满50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
被保险人年满55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被保险人年满60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
被保险人年满65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
养老年金开始领取日由您在投保时与我们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被保险人在养
老年金开始领取日的年龄不得小于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
若养老年金领取方式为一次性领取,则养老年金将于养老年金开始领取日一次性领
取。
若养老年金领取方式为年领,则养老年金领取日为养老年金开始领取日及以后每个
符合该被保险人养老年金领取条件的保单周年日。
若养老年金领取方式为月领,则养老年金领取日为养老年金开始领取日及以后每个
符合该被保险人养老年金领取条件的保单周月日。
养老年金
被保险人生存至本合同约定的养老年金开始领取日,本公司按约定的养老年金领
取方式给付养老年金:
1.一次性领取:本公司按照养老年金开始领取日该被保险人名下的现金价值一次性
给付养老年金,同时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2.年领或月领:自养老年金开始领取日起(含该日),若被保险人于每个养老年金
领取日零时仍生存,我们按照以下方式给付养老年金,直至该被保险人身故或该被保
险人名下的保险期间届满前一日(以较早发生者为准):
(1)若养老年金领取方式为年领,本公司按照该被保险人名下的基本保险金额给
付养老年金;
(2)若养老年金领取方式为月领,本公司按照该被保险人名下的基本保险金额的
8.5%给付养老年金。
(二)祝寿金
若被保险人生存至其年满85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我们将按该被保险人名下
基本保险金额的200%额外给付祝寿金,同时对该被保险人的本项保险责任终止。
(三)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身故,我们按下列两项金额中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同时对该被保